2016年5月20日,海南省海口市海垦派出所的民警展示首张发放的居住证。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建立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记者注意到,建立居住证制度是各地户改方案中的“标配”。在国版意见推行一年多后,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今年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国版意见明确提出,“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具体来说,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此外,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居住证持有人还能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居住”取代“暂住”,一字之差不只是名称上的变化,更是能带给持证人实实在在的福利。
“10多年前,我们想带大女儿到城里读书,却因为我们是农村户口,没办法进城里的公办学校。”在广西南宁打工多年的唐海艳无奈之下将女儿送到了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建立完善,流动儿童进城读书更加便利。现在,唐海艳的二女儿在一所公立小学就读。
记者梳理发现,一些地区还明确了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目前至少已有江苏、重庆、四川、黑龙江、云南等15地对此做出明文规定。新疆还提出具体时限,规定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异地中高考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