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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三周年观察:迈出实质性“三大步”

发稿时间:2017-07-24 16:40:00 来源: 人民网-时政频道 中国青年网

2016年5月20日,海南省海口市海垦派出所的民警展示首张发放的居住证。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多地放宽户口迁移条件

  国版意见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对不同等级城市的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从各地实施意见来看,31个省区市紧跟国版意见,多地户口迁移条件有所放宽。

  对于建制镇和小城市,国版意见要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各省区市对此保持一致。四川则表示,除成都市外,全省所有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吉林、山东、安徽、黑龙江、河南、云南将参加社保年限缩短至“不超过1年”。

  对于大城市,国版意见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山西直接放宽至“满一年”即可,而吉林、湖北、黑龙江、河南、云南则缩短至“不超过2年”。

  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国版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观察31份地方版意见,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各特大城市所在省份已纷纷响应国版意见此项要求。

  例如,山东对济南、青岛两市提出,“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辽宁也要求沈阳、大连两市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云南则明确提出,昆明市可自行制定主城区的积分落户政策,以控制人口规模。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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