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公务接待喝自带茅台酒合适吗?纪委回复:不适合

发稿时间:2017-05-26 17:46:00 来源: 三湘风纪 中国青年网

  提 问

  网友·随风:公务接待喝自己带的茅台酒合适吗?

  答 疑

  条例原文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评 析

  自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允许超标准公务接待,不允许在公务接待中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否则,根据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所谓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是指公务接待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数、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活动的标准和范围超过了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和公务活动当地接待的规定标准的行为。所谓的借机大吃大喝,是指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单位在安排用餐时多次宴请,或者陪餐人数过多,或者提供高档菜肴或者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或者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等奢侈浪费行为。

  因此,在公务接待中,提供公款购买的茅台酒等高档酒是不允许的,即便是接待单位的同志自己私人购买的茅台酒,为了避嫌,防止被群众认为是超标准接待和借机大吃大喝,也不适合用在公务接待场合。

原标题:【答疑】公务接待喝自己带的茅台酒合适吗?
责任编辑:刘利影
返回首页>>
最新推荐
时搜热点
热点推荐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移动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