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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可办理国内航班登机

发稿时间:2017-05-24 03:48:52 来源: 北京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 曹政)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昨天,民航局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根据这份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民航局公安局提醒旅客,居民身份证过期不能继续使用。若有效期满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通知要求,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应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为有需求的旅客签发《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保证乘客的顺利出行。

  记者也从多家航企了解到,持护照依然可以办理国内航班登机。国航、南航客服人员说,大陆居民持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已经无法办理登机,但持护照仍然可以办理登机。

  根据去年颁布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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