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建省非公经济发达,非公经济总量占据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已成为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与国有或集体经济组织相比,非公经济组织难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也与非公经济组织发展不适应。《实施意见》指出,非公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全省专业技术资格经常化评审范围,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就是要解决体制内外人才一视同仁、平等待遇问题。要赋予非公经济组织用人方面更大的自主权,推动职称评审市场化、社会化,对具备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组建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发放证书。《实施意见》还提出了要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培训投入,实施平等的人才政策等,通过加大非公有制企业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非公经济组织人才
小编推荐
- 清华北大招生人数基本不变
- 聚焦城乡和谐共处 国际民宿大会在沪举行
- 北斗导航专家谈创新 金融界应多关注"0到1"
- 中国科学家发现打破常规分类的新型费米子
- 摩拜单车注册用户超过1亿
- 央行昨日公开市场净投放1100亿
- “熊猫血”老太重伤 众人相救
- 四川男子捕700只癞蛤蟆 涉“非法狩猎”被抓
- 学校试卷现“送分题”:前三题题干互为答案
- 2017四级考试段子:长江长江 我在黄河卖旧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