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贵阳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贵阳市“疏老城、建新城”的总体战略部署,围绕“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和“一河、百山、千园”建设,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较好完成了“十二五”既定目标,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为协调部署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解决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贵阳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成立了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
期间,贵阳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贵阳市棚户区改造暂行规定》《贵阳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014-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阳市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贵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为全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奠定了政策基础。
改造过程中,贵阳市抢抓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棚户区改造座谈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进一步深挖棚户区改造政策含金量。2011年以来,贵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5.84亿元。同时,积极统筹好棚户区改造与小城镇建设,在政策范围内,2016年将28个棚户区城镇危(旧)房综合整治项目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惠及2.2万户,政策叠加效应得到突显。
在棚户区改造融资政策发生较大转变时,贵阳市加强学习,积极适应新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方式,树立“多条腿”走路理念,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省、市平台公司承贷、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文件,打通了融资通道,帮助各类棚户区改造企业在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改政策性贷款,同时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对接,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各类贷款、基金、债券等共379.7亿元,有效缓解了棚户区资金瓶颈问题。
贵阳市还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强化服务,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社会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推动棚户区改造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彭家湾、飞机坝、贵阳电厂等棚改项目共成功引入社会资金1000余亿元,有效减轻了政府投入棚改资金的压力。
以大数据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为契机,贵阳市创新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思维和方法,探索通过大数据改善民生服务水平。2016年,贵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云平台进入初步验收,投入运行,通过平台与手机客户端对接,实现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时和远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