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于1987年修改宪法,开始实行总统全民直选制。宪法规定,韩国总统由韩国国民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任期为5年,而且不能连任。
根据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还兼任政府首脑。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务总理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
不过,韩国多个政党一直认为,总统权力过大,且不受监管,提出修改宪法,把新宪法建立在权力共享的框架上,即总统负责外交国防事务,由国会选举产生的总理处理国内事务。
另一方面,前总统朴槿惠在任时也希望修改宪法,她认为应该改变目前总统单一任期5年的制度,称这样不利于维持政策连续性。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四成韩国人认为总统担任两个4年任期更为可取。
不过,韩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通过弹劾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国家宪法负责。国会一旦通过对总统弹劾的动议案,总统权力即被终止,由总理代行总统职责。韩国宪法法院将在180天内对弹劾案作出最终裁决,以决定是否罢免总统之职。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就是因为亲信干政事件遭国会弹劾,并最终被弹劾下台,面临牢狱之灾。目前由总理黄教安担任韩国代总统,不过黄教安已经放弃参选韩国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