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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回应"奉新县政府成老赖":将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

发稿时间:2017-04-07 19:54:05 来源: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江西奉新县政府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媒体调查披露,全国已有多地县级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上榜“失信名单”,成为“老赖”。4月5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将加大对公职老赖的联合惩戒力度,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报至组织人事部门在任职方面予以限制。

  针对外界关注,奉新县政府已通过官方微博“奉新发布”称,将尊重法律裁决,严格按法律履行义务,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近日,江西高院也发布公告称,将开展为期60天的“春雷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对公职“老赖”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江西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龙崎介绍说:“目前,我省该类案件体量很小,但是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却很大,老百姓关注度高。”

  江西高院发布的公告提到,“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至所在单位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报至组织人事部门在任职方面予以限制。”龙琦表示,案件执行涉及公职人员及行政机关的,法院的执行人员常常会遇到困难。有些公职人员觉得法院不会动真格,所以不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也有些法院碍于当地情面没有积极采取强制措施,只是单纯的劝解其积极履行。

  一位基层法院的执行人员向记者透露,行政、事业单位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情况,在不少地方都一定程度存在。一般情况下,本地中级法院不会把本地区的县政府列进老赖名单。尤其是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由于这样的单位没有自有财产可供执行,即使当事人官司打赢了,案件执行也很容易无法兑现。而拘留行政机关负责人又不现实。

  江西九江一位基层执行法官也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较大困难。对债权人和法院执行局,都是能拖就拖,不会尽自己能力归还欠款。

  据了解,我国各地法院在加大老赖的惩戒力度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和尝试。比如限制被执行人贷款、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而专门对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进行严厉惩戒的规定,还不多见。

  记者注意到,江西高院和江西省文明办已经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履行对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管理职责。

  龙琦介绍指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不得参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如果单位领导成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我们建议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严格限制其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所在单位也要跟着受牵连,不能评先,也不能参评文明单位,如果所在单位是文明单位,还要被撤销。而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也有“紧箍咒”。

  江西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龙崎表示,对涉案单位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法定代表人将会受到相关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二等座以上动车等。

  目前,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已在江西形成高压态势。江西高院还鼓励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予以物质奖励,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记者管昕 李竟成)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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