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下一步将抓紧制定许可清单
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6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审改办正在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
李章泽称,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深入推进过程中,各方面反映地方政府实施的审批事项很大一部分是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其他形式设定,地方政府无权进行调整。因此开始着手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他表示,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意义重大,不仅为企业和社会松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负清障,还将为地方改革拓展空间,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同性、整体性和针对性,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今年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本届政府已取消200余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棉花加工资质认定等53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4项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取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推向纵深,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办事创业环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在取消第三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后,下一步将抓紧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制定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律取消。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