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哺乳假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病假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个月。注意,职工病假期间遇有的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