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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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香港仿真枪为什么会被判刑?
广州白领冯昕在香港购买仿真枪入境被抓,由于34支仿真枪被鉴定为真枪,冯昕被深圳中院认定犯走私武器罪。
冯昕被定罪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香港和大陆对枪支的认定标准不同。香港现行《火器及弹药条例》第I部导言中第2条释义(版本日期26/05/2000):“枪械”指“(b)可发射任何射弹、子弹或投射物,而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长枪型气枪、气枪或手枪型气枪”。据介绍,由于香港的标准是以动能测算,所以还要除以子弹的横截面积,才能得到比动能的数据。以冯昕走私的子弹的直径6毫米为例,其比动能为7.077焦耳/平方厘米。而大陆仿真枪的认定标准为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也就是说符合香港仿真枪标准的物品,在大陆很可能被鉴定为枪支。
深圳中院于2014年8月19日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冯昕走私34支枪支入境,公诉机关指控走私武器罪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深圳中院认为,结合冯昕的案情,判处无期徒刑过于严厉,罪刑不相适应,决定在法定刑罚以下量刑,因此判处冯昕有期徒刑8年,判决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12月11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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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 “仿真枪”能买吗?
最好的选择是不买。
因为鉴定标准的变化,购买所谓玩具枪、仿真枪最后被判刑的案例很多。如长沙男子兵强(化名)是个网络游戏真人CF的玩家,2016年11月29日,他因网络购买国外的仿真枪使用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这是因为2007年10月29日公安部发布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以下简称《枪支鉴定判据》)和2010年12月7日公安部发布修正后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枪支鉴定规定》)极大地改变了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以来的刑法上枪支的鉴定标准,将鉴定为枪支的临界值大幅度地降低到接近原有标准的十分之一左右。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被告人坚称行为对象是“玩具枪”或者“仿真枪”,但因为被鉴定达到了新的枪支认定标准而被以有关枪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据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司法案例库收录案件,《枪支鉴定判据》颁布前后,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这两个主要枪支犯罪论处的案件数量出现了重大变化,分别是254件和721件。
即使对所买的最后被鉴定为枪支的“玩具枪”“仿真枪”不知情,但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都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