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后取得使用权的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应赔偿先取得使用权的砖窑厂
国家电网:征地时缴付了相关费用,国土部门忽视了砖窑厂的存在,导致问题遗留
洛川县国土局将一块土地“一女二嫁”,导致首先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个体户和其后又取得土地永久使用权的央企直接发生冲突。在这两家力量悬殊的博弈中,作为“失误”的当地国土部门,在如何保证“依法治企”方面,显得似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今年12月6日,洛川晴空万里。旷野中,连接陕北和关中电网的750千伏高压线铁塔拔地而起,一座座铁塔像一个个巨人,矗在田野中一字排开,消失在远方......在262号塔基下,韩郭峰突然有一种想从窑洞上跳下悬崖的冲动。
“央企”在砖窑厂埋塔基惹争端
今年51岁的韩郭峰,此前在当地可谓致富能手。他修建的砖窑厂,效益好的时候,每年能赚100多万。不料好日子却在2012年7月16日戛然而止。
韩郭峰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