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临汾交警支队官微发布公告,从26日零时起,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等各县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直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公告指出,今后临汾市每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此限行通告内发布的交通管制措施即行启动。
11月26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山西省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特别是11月以来,2日至5日连续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未启动预警也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16日至21日连续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其间多个监测站点多天出现AQI爆表,有的监测站点持续AQI爆表高达6个小时,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标准,应启动红色预警,但临汾市仅启动了黄色预警,在环境保护部督察组督促下才在18日至20日启动了橙色预警。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污染严重。
日前,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5日向太原、临汾市政府发出“1号调度令”,对太原和临汾两市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燃煤锅炉和机动车等实施调控措施。
据了解,11月1日至2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城市中,临汾市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位于倒数第一名,其中PM2.5平均浓度位于倒数第一,PM10平均浓度位于倒数第二,SO2平均浓度位于倒数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