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等待
2014年时,毛书亮求助于媒体后,他的事情被曝光。
针对新闻报道,邓州市人民法院称让毛书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诉求,“若申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将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对其诉求进行复查。”
按照法院要求,毛书亮继续申诉。
从2014年开始,毛书亮开始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每次他都要坐5个小时大巴到达郑州,然后再打车前往法院。
这条路线,他记不清走了多少次。
今年8月15日,毛书亮的申诉材料终于被受理,复查期为半年,这些材料里有他们找到的新证据。这份新证据,就是公安当年在搜查他家时出具的没发现可疑物品的证明。
邓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森说:“有这个证据的话,省高院会重视。”
据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宝律师介绍,今年6月份接了毛书亮的案子,在他看来无论是盗窃罪,还是私藏枪支弹药罪,都没任何证据,“是一起彻彻底底的假案,放到现在的司法体系内,连立案标准都达不到。”
“只要启动再审,就一定可以胜诉。”但朱宝律师担心,6个月复查期过后,该案再被驳回,“那样只有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了。”
按照朱宝律师的研究,毛书亮的案件只有1年刑期,这种“陈年小案”由于不够重大,常被各个层面忽略,如果进入再审,还要牵扯到各方的成本。
“但司法公信力不能在小案上缺席,因为它关系着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朱宝说。
另外,刘森告诉记者,法院判决是根据公安提供的证据认定的,并不存在任何问题。警方则表示,他们对法院判决表示尊重,不适合对判决结果予以评判。
当初参与该案的办案民警,目前有的已退休,有的离开工作岗位,均不愿接受采访。
毛书亮则坚称自己遭到这些民警的“构陷“,可这只是他的猜测,并无实证。
今年8月15日,毛书亮把材料交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法院向他出具了《再审案件当事人通讯工具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毛书亮在上面签下了名字、地址和电话。
回到邓州后的他,每个郑州打来的电话,都让他格外敏感,但没一次是法院打来的。
他每天还会去查看快递,也从未收到过与该案相关的材料。
等得心慌意乱时,他就买一张车票赶到郑州,可法院暂时无法给他答复。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给儿子写了一封遗书后,继续默默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