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中国经济网网友焦一帆认为,制度已形成,责任已明确,当前还须加大《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督促力度——对做得不好的,要提醒诫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动真碰硬。唯此,才能念好责任 “紧箍咒”,唤醒干部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如期兑现脱贫的承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我国第三个“扶贫日”来临之际公布《办法》,的确让人感觉眼前一亮、意味深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过:“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要想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就必须按照习总书记所要求的,加强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职责和任务,并不断乘势前进。
“十三五”开局之年,脱贫攻坚形势喜人、捷报频传。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滥用扶贫资金、内生动力不足、夸大脱贫成绩等倾向性问题。脱贫攻坚已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遇到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每年要减贫1000多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艰巨。在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非常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只有念起责任的“紧箍咒”,层层传导压力,让压力带动各项脱贫好政策切实“落地”,才能拧紧领导干部的责任螺丝,齐心协力地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催生合力。《办法》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界限”的划定,能够防止推诿扯皮,有利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转、协同发力。与此同时,每个层级的责任各不相同,工作任务也有所侧重,地方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对照细化,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营造合力促攻坚的良好氛围。
责任倒逼执行。《办法》虽字数较少,但亮点颇多。《办法》规定,“贫困县党政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扶贫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推进脱贫攻坚的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把脱贫攻坚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升迁去留紧密挂钩,能够促使贫困地区领导更加聚焦脱贫“主业”,安安心心“拔穷根”、“开富路”,进而引导形成正确的政绩取向,集中精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责任转变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想不想抓落实、敢不敢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的程度。通过责任制念起“紧箍咒”,能够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改变不正的政绩观、高高在上的恩赐心理、四处作秀的习惯,促使他们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扎实干事、尽心履职,全身心投入到精准脱贫之中,认真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在实干中啃下一个个硬骨头,赢得一场场大硬仗。
“缥缈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制度已形成,责任已明确,当前还须加大《办法》贯彻落实的督促力度——对做得不好的,要提醒诫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动真碰硬。唯此,才能念好责任 “紧箍咒”,唤醒干部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如期兑现脱贫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