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14日电(种卿) 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要求在严格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七部门联合“出手”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
随之而来的,从业机构良莠不齐、不正当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以及擅自挪用客户资金等问题,阻碍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为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联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从短期看,专项整治目标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13日答记者问时称。
为何选择这个时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教授黄震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行动在今年4月份就逐步展开,选择这个时间节点,是要将政策不确定性的猜想及时打消。”
根据要求,该项整治工作将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严格落实P2P网贷平台第三方资金存管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成为重点整治领域之一。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P2P网络借贷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记者注意到,整治行动提出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可谓给客户资金安全再添“一把锁”。具体来看,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P2P网贷平台需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据黄震介绍,目前,只有一部分P2P网贷平台完成了第三方资金存管,为期将近6个月的整治行动会有成果汇总,但对P2P网贷领域来说,过渡期会延长至明年8月。
记者此前梳理发现,与P2P网贷平台合作进行资金存管的银行,多为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与否,也决定着这项政策的落实进度。“银监会确实注意到银行不够配合的问题,官方即将出台具体鼓励银行存管的政策细则,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黄震透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认为,银行此前不愿受理这项业务的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网贷平台不够规范;另一方面银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银行业参与资金存管自然要承担对平台的监管职责,未来,没有第三方资金存管的P2P网贷平台将不被允许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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