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10余个城市逐步重启限购,9月30日晚间,北京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新政包括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提高至不低于35%等内容。
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土地供应
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等。
·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等。
·“控地价、限房价”
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等。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不得以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
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等。
对比2013年北京国五条细则,这次出台的政策又有哪些不同呢?
新政调整前后,对你购房有什么影响?
天津楼市新政:实施区域化限购 差别化信贷
9月30日,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北京在10月1日前出台政策,传递了怎样的信号?限购新政,后续影响几何?北京政策是否会成为其他一二线城市调控楼市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