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弑母悲剧,舆论一片哗然。媒体继续挖掘起底了弑母少女身后的网戒学校——山东科技防卫学院。一时间,舆论批判的矛头开始直指该学校,并进一步蔓延到了青少年网瘾戒治这一专业领域。网络上,甚至还出现了妖魔化网瘾戒治的倾向。
限制人身自由、虐待、体罚……当这些字眼赤裸裸地摆在面前,该“网戒学校”引发公众的愤怒是必然的。法律和公众都不会宽恕为敛财而私建“青少年的牢房”,更不能原谅其打着“挽救迷途少年”的幌子欺世盗名。事实上,存在虐待、体罚网瘾少年、问题少年的商业网瘾戒治机构可能远不止此一家,有知名网瘾戒治专家就曾直斥,“全国99%的戒网瘾机构都是骗人的”。
然而,不能因为某些商业网瘾戒治机构存在种种问题就彻底否定网瘾戒治这一专业课题的意义,更不能妖魔化。当今中国学界,对网瘾的研究相对薄弱,仍存在着许多具体领域的空白,对于“网络成瘾”是否是一种精神疾病,更是尚未定论。然而,网瘾对青少年自身成长与发展,对家庭乃至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却是极为严重。有统计标明,7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都与网瘾有关,多少未成年人锒铛入狱,多少家破人亡,都与网瘾脱不了干系。网瘾确实是一种疾病,需要进行医学治疗。这应该是社会所应达成的基本共识。
正因为如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3条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同时,第36条还严格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并且,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其立法的初心,就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瘾的毒害,帮助青少年逃出网瘾的陷阱。
一些商业网瘾戒治机构的行径为了敛财而泯灭了职业道德甚至良知,而网瘾青少年真正需要的是科学的方法来治疗。2013年,文化部、教育部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针对目前我国尚无符合国情的网瘾诊断测评量表的现状,要调动研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的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未来还有很多功课要补,但我们正一点点取得成绩。同时,全社会要给他们一条真正的、健康的出路,不能给网瘾孩子扣上“精神病”的帽子,社会、学校、家庭要联动起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对于违法运营的所谓“成长学校”“训练营”之类的商业网瘾戒治机构,法律必须给予其严厉的惩处,但抹黑、妖魔化网瘾戒治也必须停止。放任网瘾青少年自生自灭,这不是对青少年应有的负责任的态度。用科学方法治疗网瘾,才是挽救迷途青少年的光明之路。(李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