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安监局维修公车,修车费拖了4年,至今仍没结算。”渭南市临渭区国龙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负责人郑先生,提起向渭南市安监局要车辆维修费一事时,表示很无奈。
店主
9169元修车费索要数次无果
郑先生在临渭区开了一家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平时会给渭南市一些企业、单位的公车负责保养维修。“2012年6月至8月,渭南市安监局的公车在我店里维修,但这期间的维修费,至今没有清算。”郑先生说。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一份渭南市安监局车辆维修汇总表显示,2012年6月14日至8月6日之间,共有6辆车的10次维修记录,其中牌号为陕EE××03的车辆维修材料费花费5050元,其他车辆共花费材料费3089元,加上维修工时费1030元,未结算费用共9169元。
“起初,我找市安监局负责公车的人员娄某,他表示单位经费紧张,要缓缓。”郑先生说,之后,渭南市公车改革,娄某便不再负责公车业务了,“我还多次找市安监局办公室负责人等,但一直拖着没结算。”
安监局
经办人未向领导汇报过此事
“单位办事要按规章制度,他来要维修费,这需要经办人娄某先向局长汇报,局长都不清楚此事,我们怎么能签字报销。”渭南市安监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郑先生曾来过他办公室沟通此事,他也给郑先生说明了情况和流程。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公车改革前,娄某主要负责车辆管理的经办,且单位在外有指定维修点,郑先生的维修中心不是指定维修点。“娄某一直没把此事告知办公室,现在直接找办公室报销,不符合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要报销,首先需要经办人娄某向领导汇报,领导知晓后交由办公室,并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正式发票,办公室签字后才能报销。“到目前为止,娄某也一直没向领导汇报过此事。”
关于提供发票的情况,郑先生说,经办人一直未向他提出要开发票的事。
经办人
尽快将费用结算清楚
昨日,娄某告诉华商报记者,之前,车辆维修一般是司机签车辆维修单,他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再交由局长签字,“有时找领导解决时,领导却不在,加上去年至今我一直下乡工作,事情才会被拖到现在。”
但娄某表示,今天将会找维修厂老板,到办公室将此事说清楚,办结手续,尽快将所欠费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