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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讨债致人死亡事件续:已对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稿时间:2016-08-05 06:32:38 来源: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平安方城”截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 赵明 见习记者 吴阳) 8月3日,中国青年网报道《河南方城:讨债公司住进家中7天不让睡 要么还钱要么死 男子最终跳楼》,事件现在有了最新进展。8月4日晚20:19,方城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安方城”发布情况通报《关于“2016.8.2”李志国跳楼自杀事件的情况》。

  通报称,2015年初,李志国分别向褚永成、褚春娟(系褚永成女儿,高位截瘫)、刘士平(系褚永成妻妹)等人借款70万元。

  2016年以来,褚永成、刘士玲(系褚永成妻子)、刘士平、褚春娟等人多次向李志国催要借款,李志国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并躲避褚永成等人。

  2016年7月27日,褚永成发现李志国在方城县龙泉路其居住处出现,遂叫上褚春娟、刘士玲、刘士平、曹某某、雷某某等人到李志国处索要欠款。李志国家人以家中有人闹事为由分别于7月27日、28日、30日三次报警,方城县公安局均立即出警予以处置。在每次处置中,民警都明确告知双方,经济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起诉解决。双方都表示要协商解决。在此期间,李志国及其亲属、其儿子李聪的朋友均可自由出入、居住其家。每次出警,民警均佩戴执法记录仪,对处警情况进行录相。

  8月2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领导得知该警情后,立即指令释之派出所赶往现场依法妥善处置,同时,告知李志国的家属到派出所向民警如实反映情况。接县局指令后,释之派出所立即出警到现场处置。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现场有木棍,当场予以收缴,并对双方进行教育警告。同时,立即将现场情况报所领导。释之派出所所长接待完毕来所反映情况的李志国家人,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处置。执法记录仪显示,民警在一楼说服教育褚永成一方时,李志国的儿子李聪从楼上下来,递给李志国一瓶水后,李志国随李聪上楼。约4分钟后,民警在找李志国时,发现其站在邻居家二楼楼梯间顶上,拨打110电话后,全然不顾民警及其儿子李聪、前妻白迎春的劝解,从楼梯间顶上跳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中称,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宅对此立案侦查,褚永成、刘士玲、褚春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新闻链接:河南:“讨债公司”住家中7天不让睡 男子报警后跳楼

原标题:河南方城讨债致人死亡事件续:已对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周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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