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左一)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图片来自@贵阳中院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李正穹)记者11日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贵阳中院 处获悉,当日上午,在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桩“民告官”案件中,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该消息称:4月11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村民不服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省政府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各自的诉讼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本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行政诉讼案通常被称为“民告官”,行政诉讼法则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非法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和法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自1990年10月1日行诉法实施以来,经历的首次大修。其中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2015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行诉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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