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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将“女娲诞辰日”定为“中华母亲节”

发稿时间:2016-03-07 09:37:00 来源: 澎湃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陈致慜 资料图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邯郸摩罗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致慜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指出,把传说中的“女娲诞辰日”(每年的3月15日)定为“中华母亲节”。

  3月6日下午,陈致慜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女娲诞辰日”定为“中华母亲节”不是搞迷信,而是因为“女娲”身上集中体现的“拯救人类、无私无畏、博爱慈悲、造福人类”精神值得传承和敬仰。

  陈致慜认为,将“女娲诞辰日”确定为“中华母亲节”,对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传承中华民族的孝道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是民众的共同期盼。

  “女娲”在神话传说中是我国远古时代母系群团或氏族的著名首领之一,“伏義”和“女娲”结合为夫妇后,繁衍了子孙后代。“女娲”创造的伟业受到后人的无比尊敬,其中“女娲补天”的历史神话是我国古代神话中最为奇丽、感人的神话之一。“女娲”面对灭顶之灾,毅然拯救人类于水火,是人民的保护神。

  “女娲”文化历经几千年传承而不衰,充分体现了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命力。几千年来,朝拜“女娲”的民众络绎不绝。每年的3月15日,民间以各种活动形式祭祀这位伟大的人文始祖,已形成了一种民族风俗。

  陈致慜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女娲”庙(也称奶奶庙、圣母庙等多个名称),有多个省市县成立了“女娲”文化研究会、学会。国家民协、文联授予全国多处为"女娲’文化之乡”称号,并确定河北涉县“娲皇宫”为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

  河北省涉县位于太行山东麓。该县的“娲皇宫”自上古时期就形成了流传盛广的“女娲”文化,涉县已经连续举办了四次“女娲”文化节、十三次公祭“女娲”大典。

  陈致慜介绍,研究“女娲”文化,将“女娲”上古时期的英雄女性的诞生日定位“中华母亲节”,是基于“女娲”文化“造福人类”的精髓,从“抟土造人”到置婚姻、繁衍人类,从“断鳌立极”到炼石补天,无不闪烁着造福人类的光辉。

  因此,陈致慜认为,把“女娲”的诞生日定为“中华母亲节”,一是有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价值。二是有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三是有充实中华民族宝库、促进文化交流的价值。四是有对人生礼仪、人类文明、文化发展深远的历史价值。

责任编辑: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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