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北京市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被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温震被带走调查后,其下属马某两次进入其办公室进行盗窃,除了盗走不少现金之外,他甚至还盗走了70张公园门票、巧克力等物品。之后,马某因此被调查。日前,马某因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32岁的马某系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财政科的一名公务员。其上司正是时任北京市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的温震。2014年8月23日,温震因涉嫌受贿被有关部门从办公室直接带走调查。之后几天,马某进入温震办公室盗窃。
据检方指控,2014年8月30日,马某在工作期间,趁他人不备,从北京市大兴区政府办公楼1003办公室窃取了现金200美元,折合人民币1232.94元。得手后,马某发现单位没有任何反应,再次进入办公室盗窃。在庭审中,马某表示认罪,并退交赔偿款3749.69元。
法院认为,马某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