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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统战部原部长获刑8年 受贿1180余万元

发稿时间:2016-02-20 04:03:00 来源: 北京晨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北京市大兴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温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辖区承担房地产工程、入驻工业园区等提供帮助,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1180余万元,其中包括金条和金月饼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温震具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且积极退赃、赃物已经全部追缴,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温震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10年间受贿超千万元

  42岁的温震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大兴区北臧村镇党委书记,生物医药基地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年8月起任大兴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温震利用在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担任领导干部,负责生物医药基地及北臧村镇经营发展的职务便利,为秦某等27人或经营的公司在其管辖区域内承揽工程、入驻工业园区等事项提供帮助,共计收受或索取1180余万元,其中人民币1120万元、美元3万元、面值人民币5000元的商通卡两张、200克金条两根、100克金条1根、16.92克金月饼1个、公司股份20万股。

  2014年8月,市纪委接到温震违法违纪线索,对其“双规”。同年10月31日,温震被查获归案,赃物被全部追缴。

  受审时,温震当庭表示认罪。他说,从收第一笔贿赂时,他就知道是犯罪,其间也有退还钱款的行为,但一边退一边收,最终贪欲占了上风。

  索贿购房装修买家电

  据悉,行贿企业多为医药公司和建筑商。温震在担任生物医药基地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为这些公司和个人进驻医药基地、办理土地证件、安排工作、申请政府补贴等提供帮助。而受贿款中有很大一部分被温震用来购房。

  2004年,温震想在大兴区购买一套房子,因缺钱就想起了秦某。温震曾帮他在开发区拿了不少工程,还安排其儿媳到基地工作。于是,温震将秦某叫到办公室,问他能否资助他购房。秦某给了20万元,后温震又找他装修房屋。

  2005年,温震提及经济压力大,秦某又给了他20万元。2011年2月,温震让秦某帮忙装修另一套新房。装修到一半,温震对装修质量不满意,又提出要20万元购买电器、橱柜等,秦某给了20万元。经查明,温震共计收受秦某101万元。为掩人耳目,温震给秦某打过上百万元的借条和收条。“万一组织查起来有个说法,实际上我不会给他钱,他也知道我不会还。”

  为母买房“借”390万

  温震收受的最大一笔钱为390万元。2007年,某公司老板李某想在某村租地建办公楼,后温震采取让公司和基地合作方式,租用了这块地,温震还帮他承揽工程等。2010年,温震想为母亲买一套价值600余万元的房子,还差400万元,他找到了李某。这笔钱同样是借款,但温震从未提过还钱。而其中的300万元是通过江西一家公司迂回拿到的。温震说,“想着如果今后有人查起来,从账面上看,我已经还了”。

  此外,温震调到大兴区委工作后,还以开公车不方便为由,让某公司老板张某购买一辆私车,后对方给他20万元现金。

  检举他人被减轻处罚

  据悉,温震案发后积极揭发检举,其中检举王某受贿被认定具有立功表现。王某受贿被调查后,温震对王某未主动交代的其它三起事实进行检举,涉及金额100余万元,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法院认为,温震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温震向韩某索贿300万元,对该起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温震具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且通过家属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周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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