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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职能转型:脱离个案干预色彩,主抓政法队伍建设

发稿时间:2016-01-22 10:15:21 来源: 法治中国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自揭“家丑”,不管是谁违规必究

  防止干预司法虽从制度上立了规矩,但社会上包括政法机关内部人员,对能否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敢不敢通报和查处等,还存在疑虑。有的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等待、观望与畏难情绪。

  这也很容易理解,毕竟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的多是记录人员的顶头上司,而过问案件的往往是其同事、同学和亲友等。

  为回应社会关切,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涉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北京高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向办案人员“打招呼”;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向办案人员打探案情;北京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过问案件。另2起涉及领导干部:江苏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让政府出具证明,要求法院轻判;云南昭通市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担任彝良县政法委书记时,插手一起已经终审的案件,推翻生效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这5起案件中有2起发生在2015年,有1起发生在2014年,其余2起涉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案件均发生在2010年。“对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的处理和追责,并非过往不究,不管是谁,有案必查,违规必究。”中央政法委队建室负责人表示。

  实际上,各地发现和查处的案例并不止这5起。中央政法委队建室负责人表示,将视情况再集中通报。这也意味着,公开通报将成为一种常态化机制,补强政法系统内部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打铁先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澎湃新闻注意到,对于那些顶风作案的政法干警,中央政法委已从“留有情面”向“决不护短”转变,自亮“家丑”,接受监督。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首次自揭“家丑”,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10起案件中,除湖北高院原庭长张军“开房门”等4起案件因引发舆论关注而成为热点案件外,像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涉嫌受贿案等6起案件均未曾公开报道。时隔五个月后,中央政法委再揭“家丑”,通报12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公、检、法、司和政法委各个政法机关。

  中央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处理公开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对司法腐败持高压态势,要加大对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说,中央政法委是政法工作的领导机关,近年来中央政法委在逐步推进曝光一批批司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这既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也表明了政法委接受监督的态度和严惩司法腐败的决心。

  事实上,中央政法委这种自揭“家丑”的方式,也符合中央对政法委工作着力点的定位,即脱离干预个案色彩,转向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罗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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