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德黑兰1月2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23日在德黑兰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声明说,两国于1971年8月16日建交,建交45年来,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等各领域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当前形势下,国际和地区局势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在此背景下,双方强调应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并将共同致力于实现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声明说,基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中伊关系水平的现实需要,双方同意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愿在此框架内积极推进政治,务实合作,人文,司法、安全及国防,国际和地区事务领域合作。
在政治领域,声明指出,双方继续在涉及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事关彼此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伊方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支持伊方的发展规划,支持伊方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务实合作领域,声明指出,考虑到双方积极发展双边关系的意愿、经济互补性以及双方在能源、基建、工业、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就达成25年全面合作协议进行必要沟通和磋商。
声明说,考虑到双方具有的经济比较优势,两国将加强在化石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双、多边合作,保障化石能源供求和运输安全。中方将考虑对伊朗能源产业的上、下游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伊方将为此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对于国际和地区事务,声明指出,双方将加强在国际及地区组织框架下的协商。中国重视伊朗作为地区大国的重要影响,高度评价伊朗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有关活动,支持伊朗申请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声明说,双方欢迎伊核问题六国与伊达成《联合全面行动计划》,认为该计划有利于确保伊核活动的和平属性,同时使伊充分享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规定的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权利。双方重申,所有相关方必须真诚、全面、平衡执行《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与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强调双方致力于与其他相关方共同努力,推进阿拉克重水堆现代化改造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