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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制定不到一年就进行执法检查?内司委回应

发稿时间:2018-03-12 16:0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内司委委员郑功成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2日电 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围绕“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关议题,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内司委委员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逐一回应媒体关切。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我的这个问题是提给内司委郑功成委员。网络安全一直是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在网络安全法实施的当年就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当中又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郑功成: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生活在互联网的时代,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普遍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有一个认识是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也不会有组织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正是由于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性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的问题。在2012年12月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6年11月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简称为“一法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8至10月份对“一法一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就是您刚才讲到的开创了法律制定还不到一年就进行执法检查,我想这是表明对它的特殊重要性。

  这次执法检查是由内司委牵头组织实施的,在检查过程中,除了按照以往的惯例,听取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由六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领检查组赴6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同时还委托12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检查外,还首次尝试了邀请第三方有序地参与检查,最新举措应该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什么邀请第三方参加呢?因为网络安全的专业性很强,对于我们检查组成员来讲是非常专业的,按照传统的检查方式可能难以对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进行一个全面地了解,并且作出科学的判断,所以委托专业机构会起到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的作用。

  在这次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委托的是国内很权威的一个测评中心,在检查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部分关键信息技术设施进行专业性的检测,从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有大约四分之一的单位的网络安全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单位问题还比较突出。检查还发现,攻击者可以利用网站存在的漏洞,对某地级市政府的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篡改、删除,还会利用某省级地方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漏洞,轻易地侵入该服务器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威胁了广大客户的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

  同时我们还委托中国青年报社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网络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民意调查,这个调查中心运用专业的社会调查手段和方法,对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1万多名群众进行了调查,为检查组提供了民意调查报告。第三方的有序参与,弥补了检查组成员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不足,增强了执法检查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比如说一个单位在汇报的时候强调他们如何采取措施、防范安全隐患,但远程检测发现,这个单位的业务系统存在着多个网络安全高危漏洞,存在用户信息泄露、重要数据篡改等重大隐患,这些问题通过传统的检查方式是难以发现的。因此,第三方的有序参与较好地解决了执法检查组专业性不足的难点。

  第三方的有序参与还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多数地方和单位都会在汇报中强调如何重视网络安全法的宣传,中国青年报社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民意调查却发现,有55%的受访者对网络安全法缺乏了解,有接近15%的受访者甚至没有听说过网络安全法,有的地方连政府的一把手也不知道有网络安全法,这反映了一些地方在普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民意调查报告还显示,对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现象等问题的公共满意度不足50%,这表明法律的贯彻实施还需要加大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执法检查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一次新的尝试,实践证明,这一创新对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是有帮助的。谢谢!

责任编辑:许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