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9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10时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请问周行长,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的制定进展情况如何?《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主要会聚焦在哪些方面?它与单独对证券、银行等金融公司的监管有哪些不同?谢谢。
潘功胜:刚才周行长已经讲得非常全面,金融控股公司实质上这些年来是发展比较快的,也出现了很多的风险,周行长刚才在讲话当中所谈到的,比如说交叉性的金融风险,比如说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框架下,风险的隐蔽性比较强,比如说控股公司干预下面的金融机构的经营等等。在中国这个分业监管的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在规则上存在空白,监管的主体也不明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中央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要牵头抓紧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
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的重点,刚才周行长在讲话当中都讲到,比如说要落实行为监管,要实质重于形式。比如强化整体的资本监管,建立并表的监管机制,防止虚假出资、循环出资等等短期行为。要严格股权管理,这个股权的架构和组织的架构要清晰,股东和受益人应该是比较透明的,要强化关联交易的管理,要在金融机构和控股公司之间,和其他的产业之间建立防火墙制度等等,现在,人民银行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