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第二十条”持续落到实处
发稿时间:2024-03-09 06:27:00 作者: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报告举例说: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多处刀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报告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为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过去一年,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比如,有棋牌室管理员制止酒后持刀滋事者,将其划伤,检察机关认定其不构成犯罪。
以上两起案例,都说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守护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是提升法治水平的必要之举。近年来,正当防卫者被判定为无罪的情况增多,不捕不诉正当防卫者的人数持续增长。同时,按照司法解释,对防卫过当行为的定罪量刑,应当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综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准确定罪,并根据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恰当量刑。这也说明,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司法实践中还须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比如,在一些案件中,打人者的暴力行为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对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自首的打人者依法决定不起诉,这就是对于责任人行为性质的精准界定。说到底,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法条和理论是刚性的,而司法实践问题往往是复杂的,也应该是有温度的。对于具体个案,还应当以法治思维实现法理情的统一,让案件判决经得起时代和历史的考验,让公平正义真正彰显。
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