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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

发稿时间:2020-03-07 16:18:10 作者: 李明 邢婷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明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工商联联合下发通知,为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

  根据通知,山东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依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派驻山东省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做好法律服务对接,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受理涉企纠纷案件。对于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做到能不采取限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强制性措施的,就不采取此类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保障上级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专人联系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了解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法律需求。组成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共同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法、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

  同时,山东将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通知指出,紧盯“三返”高峰期的新情况,高度关注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社会群体矛盾、行政争议,及时跟进、分析研判返工人员与所在地居民的矛盾、与商业服务企业的争执、劳动纠纷等问题,以及因疫情原因可能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增多的情况。对于反映到工商联系统的矛盾纠纷,工商联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由工作专班人员、律师等组成专门团队,依法妥善处理。对于反映到检察系统的矛盾纠纷,检察机关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2.0等平台,畅通信、访、网、电等渠道,快速受理、优先办理。

  此外,山东要求做好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知要求,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落实偏差以及过度执法、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情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予以纠正,工商联做好企业问题的收集反馈。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因疫情引发的行政征用等涉企行政监督案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纠纷的调处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涉及口罩、防护服等重要医疗防护物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和支持复工复产并重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

  通知还要求多方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发挥专业优势,工商联发挥系统优势,整合资源,协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法律问题,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深入调研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推动精准施策。全力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靠上提供支持。及时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进一步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充分总结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经验做法,提出合理建议,呈报上级部门。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