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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群众最关心什么 司法解释就回应什么

发稿时间:2018-09-19 08:27: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刘子阳 中国青年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今天,就规划的起草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姜启波。

  落实中央部署提供价值引领

法制日报--法制网 图

  记者: 规划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起草的?

  姜启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司法解释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对最高法自1949年建院至2011年底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3351件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715件,决定560件司法解释、1532件司法指导性文件继续有效。通过这次清理,集中解决了司法解释与法律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司法解释内容不准确、司法解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2012年到2017年9月,最高法又陆续发布了136件司法解释。

  十九大报告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5月7日,中共中央正式向全社会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司法解释,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为落实上述要求,最高法经过认真调研,起草了规划。规划将作为今后5年最高法起草司法解释的指导意见,贯彻在司法解释立项、起草、论证、修改、补充、废止等各项工作中。

  记者: 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什么重要意义?

  姜启波: 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贯彻中共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

  回应社会对司法解释的关切。近年来,立法机关、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地方法院、社会公众、媒体舆论对最高法一些司法解释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意见;而司法实践中个别司法解释条文的适用,社会效果欠佳,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适时修订完善有关司法解释,使司法解释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仅是司法实践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强烈呼声。近期,我们还将启动对现行生效司法解释的集中清理工作,主要针对其中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个别条文,及时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为司法工作提供价值引领。比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今年1月8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通过重新分配举证责任,尊重婚姻关系客观情况,平衡保护债权人和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司法解释,有利于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有利于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

  确保司法解释符合人民意愿

  记者: 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主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姜启波: 这项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司法解释立项、起草、论证、修改、补充、废止等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司法解释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立法意图。

  坚持问题导向。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回应社会关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司法解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价值引领。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司法适用原则、裁判标准。

  坚持统筹推进。这项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司法解释立项、起草、修改、补充、废止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比如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后,民事审判领域迫切需要解决诉讼时效衔接适用的问题。为此,最高法及时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并将民法总则的诚信原则、公平原则贯彻在司法解释中。

  加大惩治知识产权侵权力度

  记者: 请介绍一下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解释工作规划?

  姜启波: 目前,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被侵权人反映最为强烈的一个问题,也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有一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确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为落实中央部署,及时呼应审判实践的关切,我们在未来5年要在四个方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力度: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在现行立法未修改的情况下,探索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积极推动在专利权、著作权等领域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及时总结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商业秘密纠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纠纷及商标民事纠纷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司法解释。

  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证据规则等问题,积极探索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诉讼活动,及时研究知识产权及竞争纠纷案件管辖的新问题。

  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的处理,既要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人,又要避免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程序打击竞争对手、损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原题为《群众最关心什么司法解释就回应什么》)

责任编辑: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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