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三农”大国,“三农”问题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都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习近平同志在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中,与“三农”工作结下不解之缘,厚植了对“三农”发展的真挚情怀,累积了解决“三农”问题的丰富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对“三农”工作进行了更加系统的思考和谋划,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战略部署,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千万工程”到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认识论、实践论、方法论一以贯之。回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浙江的萌发及实践历程,对于全面把握这一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要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跑遍所有县(市、区),深入农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了解“三农”发展实情,围绕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提出了一系列思想观点和政策举措,在省域层面对破解“三农”发展难题进行了创新性探索。
1.针对农村滞后的经济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间的差距、“脏、乱、散、差”的农村面貌与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之间的反差,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宏伟篇章。自改革开放至本世纪初,浙江经济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已从一个陆域资源并不充裕的省份一跃成为经济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均在全国前列。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来看,全省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达到小康,但仍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种状况集中反映在农村,“脏、乱、散、差”的人居环境,较为落后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形成了强烈反差。2003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最迫切,发展现代农业的任务最艰巨,改变农村面貌的任务最繁重”。2003年6月,在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浙江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全省“千万工程”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从全省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此后,习近平同志每年主持召开现场会,发表重要讲话,都把“千万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到2007年,全省10303个建制村得到整治,其中1181个村建设成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同时,围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着力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为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赢得了先机。
2.围绕探索一条既能发挥浙江比较优势又能克服传统农业发展难题、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开启了浙江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宏观形势发生了变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年轻力壮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农业经营出现了副业化、兼业化、老龄化趋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愈加突出。同时,农业土地资源逐年减少、水资源紧缺、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生产能耗和成本不断上升等系列问题,困扰着浙江农业的提升发展。习近平同志在全面分析浙江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新形势的基础上,前瞻性地作出了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战略决策,提出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浙江发展现代农业的具体实践形式。2004年1月,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充分发挥我省的比较优势,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效益农业的主攻方向”。高效生态农业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特性,是集约化经营与生态化生产有机耦合的现代农业。浙江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既顺应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趋势,又贴合了人多地少的经济较发达地区农业发展的特殊性,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3.着眼弥补双层经营体制的短板,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服务体系的改革发展,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了浙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转变为集体经营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浙江个私经济相对发达,自家庭承包制实行以来,个体分散经营及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得以发育成长,但是很多地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服务功能变弱,统一经营层次发展缺乏,集体经济组织涣散,能力弱小,反过来又影响到家庭分散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习近平同志到浙江工作后,十分关心并多次调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服务体系的改革发展,对嘉兴平湖创新毛泽东同志批示过的“新仓经验”的供销社改革和温州瑞安组建的农村合作协会的改革探索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更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弥补双层经营体制的短板,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浙江于2004年颁布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0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也为全国人大2007年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在2006年召开的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上,习近平同志对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作了宣传发动,并在之后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同志强调,“加快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在坚持和稳定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创造了新的形式,加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的薄弱环节,为家庭生产经营进一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开辟了新的空间,可以说是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又一个创新”。
4.立足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实现城乡互补、互促共进、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的目标,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创了浙江统筹城乡发展新局面。城乡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极其重要的一对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筹划。2004年,浙江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村全面小康实现度均位居全国省区首位,全省城市化水平已达54%,可以说已具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经济社会条件。2003年,习近平同志提出“八八战略”时,就将“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重要战略进行布局和实施。2004年,习近平同志主持制定《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和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六大统筹工作全面展开,浙江成为全国最早发布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纲要的省份,并创设乡镇科技特派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对农村进行指导帮扶。2005年,习近平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统筹城乡兴‘三农’,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方略”“强调统筹城乡兴‘三农’,就是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确立以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就是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把农村的繁荣进步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统筹规划,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格局中统筹安排;就是把农村和城镇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加以统筹协调,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2006年,浙江省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推动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城乡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三个双万结对”活动等,进一步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
5.致力于“不把贫困村、贫困人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大力实施“山海协作”“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百亿帮扶致富”等工程,探索实践了欠发达地区摆脱贫困的浙江路径。本世纪初的浙江,在消除贫困县的基础上,2000—2002年实施“百乡扶贫攻坚计划”,贫困乡镇如期实现了脱贫目标,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乡镇的省区。习近平同志到浙江工作后不久,就到丽水、衢州等地进行专题调研,部署把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作为推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出,“不能把贫困村、贫困人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现代化建设不能留盲区死角,实现全面小康一个乡镇也不能掉队”。2006年,习近平同志强调,“进一步加大‘山海协作’‘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和‘百亿帮扶致富’等工程的实施力度,着力形成区域间互动发展、实现共赢的格局”。2007年1月,他又强调,“把扶贫这件事扎扎实实做好。勿以善小而不为,虽然比例是小的,人口是少的,好像无关浙江省大局,错了,一个也不能少”。习近平同志从浙江实际出发,进一步系统提出和探索实践了欠发达地区摆脱贫困的路径,主要有:破穷障,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拉近与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距离,从根本上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穷业,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山地等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精绿色富民产业;挪穷窝,采取市场化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办法,引导库区和山区农民向平原发达地区和城镇迁移集聚,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移民和城镇化;挖穷根,把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举措,率先在欠发达地区实施免费中专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平等发展的条件。到2007年,浙江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完成下山搬迁10.2万户、36.3万人,80%以上的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浙江省15年间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形成了系统推进“三农”发展的大格局,迈入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征程。
1.“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持续升级,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日新月异。自2003年“千万工程”开启乡村环境整治以来,浙江省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0年浙江制定实施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提出了“四美三宜两园”的目标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新目标,打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版。2012年,浙江省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要求,围绕“两美浙江”建设新目标,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致力于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出台了《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打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3.0版。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继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并作出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的新决策,即到2020年累计建成1万个A级景区村庄,其中3A级景区村庄1000个。这一项“千村3A景区、万村A级景区”的“新千万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与时俱进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成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4.0版,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要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高到新的水平”这一新指示的实际行动。经过十五年的不懈努力,浙江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引领的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所有村庄均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村庄的基础设施、生产条件、村容村貌和文化建设、公共服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实现了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宽带、村村有公共服务中心,全省所有村庄实现了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农房和庭院全面整治,建成了一大批美丽乡村精品村和美丽乡村风景线,安吉、德清、浦江、桐庐、江山、象山等县(市)成为高标准的美丽乡村示范县。
2.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持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进。自2004年习近平同志提出“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以来,浙江积极顺应消费需求升级、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坚定地把高效生态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中央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浙江努力改善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成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首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首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首个推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改革建设的试点省,为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浙江样本。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要求,浙江持续提升农业“两区”建设水平,推进农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破解农业基础弱的难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新理念,推进农业绿色化、品质化,破解农业不生态的难题;拓展多功能农业新业态,催生农业新业态、新功能,破解农业不高效的难题;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破解“谁来种田”的难题。
3.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步履稳健。顺应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趋势,浙江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红利、要活力,全面提升“三农”发展水平。一是率先在全国推进农村“三权”改革。2014年初,浙江部署“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农地、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到2015年底,全省99.4%的村(社)完成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是全国首个完成“三权”到人(户)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省份,有效激发了农业农村各类要素的市场活力。二是加快改革农村户籍制度。2013年,德清县作为全省首个试点县启动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底,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标志着全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三是城乡一体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2014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都制定出台了市域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职能、制度、经办并轨。到2015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3202万人,总参保率达到95%,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并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全覆盖。城乡居民平均低保标准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差距进一步缩小。2012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15.49元和393.42元,2017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39元和730元,已经基本持平。同时,积极探索农村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村互助资金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农业互助保险等改革。总之,通过一系列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发展政策制度环境的改善,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促进了浙江高效生态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4.农村经济发展持续向好,扶贫开发取得历史性成效。近年来,浙江坚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扶贫开发融入“四化同步”进程,坚持消除绝对贫困与减缓相对贫困并重、区域发展与群体增收并重、搬迁集聚与就地发展并重、造血扶贫与输血扶贫并重,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山海协作工程、山区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扶贫工程,扶贫开发取得历史性成就。2015年,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达到10169元,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缩小至2.25,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23万元。总体上看,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连续33年保持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7年全省城乡收入比降为2.05:1,远低于全国2.7:1的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三农”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形成的“三农”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在精神上是高度契合的,是地方治理探索进一步升华为国家治理思想的先行先试,深刻揭示了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三农”工作的探索,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1.从“千万工程”到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当前我国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的不充分。党的十九大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既源于对国情、农情的深刻把握,也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2013年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1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浙江建设美丽乡村有自然禀赋,也有当年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前瞻性。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指示,“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这一系列论述充分反映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的继承和发展。
2.从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是根据浙江省情、农情作出的科学判断,实质上就是推动农业从弱质产业向强质产业发展,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探索。2007年,习近平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了《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文章,系统阐述了走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凸显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并且从建设农业的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以及健全政府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强农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框架。就全国层面而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绿”“新”的总体方向和要求,要求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这是中央基于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益所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走好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注入了新的动力。
3.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2005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提出“改革开放促‘三农’”的观点。2006年,他又强调,“坚持推进农村改革开放,就是要坚持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提供有利于‘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和影响束缚‘三农’发展的制度障碍,形成让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农村财富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体制和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他还强调,农村综合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4.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融合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制约“三农”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障碍。习近平同志在2004年就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城乡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打破二元结构,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机制,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实施统筹城乡兴“三农”方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更深刻的阐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向全会所作的说明中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城乡作为经济社会和生态大系统进行统筹规划建设,实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联动推进,开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局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把城市与农村看成一个平等的有机整体,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5.从扶贫开发到精准扶贫。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针对省内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把浙西南26个欠发达山区县作为全省扶贫攻坚的战略重点,实施了阵地战的扶贫攻坚模式,先后组织实施了“贫困乡镇脱贫攻坚”“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等扶贫工程,并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经济强县帮扶欠发达县、经济强镇帮扶欠发达乡镇、经济强村帮扶贫困村等结对工作,以及市场化运作的“山海协作工程”,引导和促进发达地区的绿色产业和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欠发达地区进行梯度转移。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依靠精准帮扶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来推动全省欠发达地区的脱贫致富和区域协调发展。浙江也由此率先成为“十二五”期间全国首个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和消除年收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的省份。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扶贫工作也推进至“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群人”的攻坚阶段。现阶段中国扶贫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进入到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缩小发展差距、提高发展能力和加快奔小康的新阶段。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调研时提出,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2015年,他又具体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和要求,强调新阶段扶贫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这几个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
云和浮云溪畔四季花田。
(二)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三农”工作的探索,蕴含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
2005年,习近平同志对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规律进行了系统总结,提出了“五个务必”的重要论断:务必做到执政为民重“三农”、以人为本谋“三农”、统筹城乡兴“三农”、改革开放促“三农”、求真务实抓“三农”。这“五个务必”深刻阐述了“三农”改革发展和做好“三农”工作的规律性,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之中。
1.不变的宗旨意识:“执政为民重‘三农’”。这一理念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农民占绝大多数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工农联盟是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三农’问题始终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休戚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重农”思想。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全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不断抓出新的成效”。治国理政“三农”为先,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三农”问题的深刻认识。没有“三农”的发展,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也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论依据。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为民重“三农”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2.深厚的为民情怀:“以人为本谋‘三农’”。这就是“把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就是要明确‘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进利益和保障权益问题;就是要把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三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围绕“以人为本谋‘三农’”作出的系列部署,实质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决不能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要让13亿中国人民共享全面小康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实质上就是要把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乡村振兴的最高目标。
慈溪坎墩街道的农业园区种植户正在收割莴笋。
3.接续的战略路径:“统筹城乡兴‘三农’”。习近平同志在2004年就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统筹城乡兴‘三农’”,就是“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确立以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就是要把农业的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把农村的繁荣进步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统筹规划,把农民的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格局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三农”解决路径进行了更深刻清晰的阐述。2013年,他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向全会所作的说明中指出,必须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扭转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着力点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打破二元结构,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机制,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生活。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4.不竭的发展动力:“改革开放促‘三农’”。这就是“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不断为‘三农’发展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就是要致力于推进城乡配套的各项改革,革除一切影响‘三农’发展的体制弊端,建立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机制和体制;就是要以开放促发展,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不断拓展‘三农’发展新空间”。习近平同志在2006年指出,“坚持推进农村改革开放,就是要坚持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提供有利于‘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和影响束缚‘三农’发展的制度障碍,形成让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农村财富源泉充分涌流的发展体制和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体现了与时俱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发展思路。2017年,他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同时也提出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贸易政策体系等思想。
5.一贯的工作方法:“求真务实抓‘三农’”。这是“三农”工作应该具备的工作作风和方法。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强调务必求真务实抓‘三农’,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期新阶段‘三农’工作的客观规律,积极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就是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把推进‘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心实意地为农民群众谋利益,善于带领农民群众共创美好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抓实、再抓实,不抓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撸起袖子加油干”等求真务实的工作要求。在部署乡村振兴工作时,他强调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也翻开了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篇章。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浙江正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要求、更实的举措,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浙江经验、浙江智慧。
1.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久久为功抓落实。结合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一抓到底。坚持“执政为民重‘三农’”,坚定实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谋‘三农’”,把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三农”发展的最高目标;坚持“统筹城乡兴‘三农’”,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好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根本路径;坚持“改革开放促‘三农’”,把构建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作为新时代“三农”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求真务实抓‘三农’”,积极探索把握新时代“三农”发展的规律性,真抓实干推动浙江“三农”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以“五万工程”为主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浙江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真金白银地投,真心实意地干,加快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在具体实践中,以实施万家新型农业主体提升、万个景区村庄创建、万家文化礼堂引领、万村善治示范、万元农民收入新增的“五万工程”为主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行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全面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实施文化兴盛行动,全面塑造淳朴文明良好乡风;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富民惠民行动,全面促进全体农民共同富裕。
鄞州现代农业园。
3.率先构建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厚植城乡融合发展新优势。“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也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新时代“三农”发展必须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浙江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坚持新型城市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双轮驱动,坚持城镇化与逆城镇化双向推进,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探索形成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社员变股东“三变”改革;深化“三位一体”的“农合联”改革,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4.增创乡村振兴发展新优势,推动新时代浙江“三农”实现新飞跃。沿着习近平同志为浙江“三农”发展指引的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大胆改革,使生态宜居、特色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智慧乡村、共富乡村成为浙江农村的普遍特征,推动浙江“三农”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飞跃。着力展现浙江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的新风采,夯实农业基础地位,使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多功能化、产业融合化发展特征鲜明,新经营主体、新经营模式、新经营业态活力充分涌现,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不断拓展养生养老、运动健康等新业态,做优做精农家乐、民宿等新产业,鼓励支持资本人才流向农业农村,让农业真正成为有奔头的产业。着力展现新时代浙江新农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新风情,认真落实“大花园”建设行动纲要,扎实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巩固扩大治水成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推进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建设一批具有乡土气息、江南韵味的浙派民居,使美丽乡村既成为农民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也成为城里人的休闲乐园、养生公园和养老胜地;全面塑造淳朴文明的良好乡风,用好传统文化在农村底蕴深厚、流传久远的优势,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让清风正气充盈每一个乡村,让家教家风滋润每一个家庭,让乡村文脉传承到下一代;全面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村治理集成化,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着力展现新时代浙江新农民“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风貌,使农民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体面职业;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的富裕生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农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