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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博主频揭商家套路遭“警告” 消费维权还要跨过哪些路障

发稿时间:2023-03-29 06:1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韩飏 先藕 中国青年网

  制图:先藕洁

  近期,90后视频博主superB太(网名)暗访食品消费市场的视频多次登上热搜,被曝光的行业涉及水果零售、海鲜批发、卤味熟食、餐饮店等,其中不乏一些知名连锁餐饮品牌。3月19日,superB太受到央视《新闻周刊》点名表扬,称赞其“为消费者和诚信商户发声”,被评选为周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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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街采中了解到,不少年轻人表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曾遭受过侵害”,并坦言“消费维权真的很难”。商家的“鬼秤”真的出了“鬼”?缺斤少两为何难根治?消费维权困境如何破解?近期的superB太消费维权遭“警告”事件,对此作了注解。

  “鬼秤”真的出了“鬼”

  这天凌晨两点,superB太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伸手摸向枕边的手机,打开短视频软件,“你这种人迟早会遭报应”“不要走夜路,小心打断你腿”……一条条言语恶毒的“警告”扑面而来,superB太不免有些后怕,但他心里知道,正是因为他让潜藏在消费者身边的消费陷阱见了天日,“他们才这么紧张,以至于用了威胁手段”。

  superB太被“警告”事件,要从3个月前他揭露街边榴莲摊套路的一条视频说起。

  “泰国金枕榴莲,特价26.8元/斤。”2022年12月29日晚,superB太在回家路上,看到街边一个卖榴莲的货车摊,每斤价格比市场价低5-10元。在商贩的推荐下,superB太选购了一整颗榴莲,十斤一两,付款272.7元。

  然而,superB太回去称重后发现,食品秤上显示的重量仅为3384克,“原本10斤多的榴莲‘缩水’了近三分之一,差价高达近百元”。superB太大为震惊,“鬼秤”真的出了“鬼”。

  superB太是一名美食博主,拥有1500多万名粉丝,平日经常发短视频分享各类美食,后来,superB太发现后台经常有粉丝留言反映所购买的食品存在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问题,请他关注,并帮助排“坑”。

  榴莲货车摊正是粉丝留言中反复提及的高频“坑”。superB太视频发出后,迅速引发网友共鸣,“我那天就被这种流动车骗了,事后才发现不对劲”“一模一样,找老板赔了200元”“都是一样的套路啊,我也被骗过”……截至目前,这组视频总播放量达4426.4万次,89.9万人点赞,评论超5.3万条。

  有了这次经历,superB太意识到,“消费维权需要有人站出来,为更多的人发声”。3个月来,他发布了20余条视频,从水果摊到火锅店,再到生鲜市场和上门维修,他将镜头对准普通人生活消费中遇到的被套路和缺斤少两行为。

  3月10日、11日,superB太连续发布两条揭露海鲜市场、加工餐厅缺斤少两、偷梁换柱的视频,再次引发网友共鸣。然而,视频发出后,superB太陆续收到了多个账号的私信威胁,甚至有人在当晚的直播间公开留言表示,“10万元买你一条腿”。

  superB太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发布榴莲摊视频后,他几乎每天都会收到几条威胁、辱骂的私信,但这次规模较大的集中性“警告”和被公开“悬赏”还是第一次。目前,superB太已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我更愿意相信一些网友只是过过嘴瘾。”

  举证难、成本高、遭威胁 消费维权“难上加难”

  采访中,superB太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展示了视频后台消息列表:“医美行业关注一下”“××美甲也是坑”“能不能揭发下糕点摊”……还有一些网友对他的处境表示担忧,“希望你平平安安的”“感谢你的勇敢”“一定要注意安全”。

  记者在街采中,有不少年轻人吐槽,“遇到过‘鬼秤’”“被坑骗过”“消费维权太难了!”

  不久前,90后北京小伙益达在某外卖平台下单了一条1.8~2斤的鲜活鳜鱼,并选择宰杀服务,去除内脏,收货后,重量仅为1.2斤,他认为原来斤两明显虚高,联系商家后,对方解释称,“市场的秤少一二两也是正常,那就给你补点差价吧。”益达收到了来自商家的150g差价退款。

  互联网从业者小禾无奈地表示,“消费维权还是挺难的”。有时因食物问题吃坏肚子,要维权举证,需要出示食品问题的鉴定报告,“东西已经吃了,没法鉴定,也没法继续维权”。金融从业者小宵称,维权会慎重考虑时间和经济成本。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胡钢指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属于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品种、供应量、供应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检举和控告。

  街采中,90后研二学生小王感慨道,维权有时要面临的不仅是难缠的商家,还有身边人的不理解,“遇到这类事情时,我妈就总和我念叨‘钱也不多,太折腾没必要’。”

  胡钢分析说,一些消费者发现缺斤短两后,往往因金额不大或过程复杂而放弃投诉、维权,有些商家会以免单、补偿优惠券等方式安抚消费者,维权也就不了了之。他同时提醒,威胁恐吓他人涉嫌违法,如果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情节严重,或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缺斤短两被黄牌警告” 不诚信经营要严打

  “缺斤短两的商户被黄牌警告”。今年3月初,福建厦门八市海鲜市场内,市场管理人员在一水果摊前悬挂警告牌的视频走红网络,引发网友热议,“建议全国推广”。

  严打不诚信经营行为,执法部门积极行动。据报道,厦门从去年开始实行“短斤缺两被挂黄牌警告”的制度,顾客购买商品后,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去复称、取证、投诉,核实后,监管部门将会视情节给予商户相应的处罚。

  一些电商平台针对商家缺斤短两等不良行为推出系列处理措施,如限制商家店铺(包括关联店铺)账户资金提现;对店铺商品做下架或屏蔽链接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与该商家合作,清退店铺,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陈音江介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在承担正常的赔偿责任外,承担超过消费数额数倍的惩罚性赔偿。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如果经营者生产或销售明知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十”。

  陈音江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调解;此外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胡钢认为,对于一些大规模、长期性、系统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开展专门治理。他建议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编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典,总结执法和司法经验,针对责任界定、损害赔偿等问题及时出台配套司法解释,对法律的适用进行统一指导,推广公益诉讼保护方式。此外,要加强协同监管,整合消费者保护组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媒体等各方力量,建立网络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superB太告诉记者,当伎俩被识破后,一些商家即提出当餐免单、退货退款、差额赔偿等和解条件,他都拒绝了,“我如果接受了他们的示好,就代表我愿意用钱和解,那我还怎么继续为广大粉丝发声?”他自称,“我就是一个自己交学费来教大家不踩坑买东西的美食博主”。

  (文中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 先藕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消费维权还要跨过哪些路障
责任编辑:高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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