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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总工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发稿时间:2022-01-07 20:34: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委原委员,省总工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伟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伟简历

  刘伟,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

  1986.08—1997.10 大连钢厂煤气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

  1997.10—1999.03 大钢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副部长

  1999.03—2000.08 大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000.08—2001.04 大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001.04—2002.10 大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2.10—2002.12 大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2.12—2004.08 辽宁特殊钢集团公司董事

  2004.08—2013.12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临时党委)、总经理、董事

  2013.12—2015.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正厅级)

  2015.10—2015.11 辽宁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并提名为辽宁省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

  2015.11—2019.06 辽宁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正厅级)

  2019.06—2020.12 辽宁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正厅长级)

  2020.12—2021.04 辽宁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

  十二届省委委员,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21.04 免职

  (总台记者 李承泽)

原标题:辽宁省总工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责任编辑:纪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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