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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产女”牵出涉嫌强奸犯罪疑案

发稿时间:2021-12-30 13:50:00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舒圣祥 中国青年网

   □舒圣祥

   微博话题“安徽60岁老人产下6斤女婴”引发网民关注。灵璧县公安局组织治安部门就网民关注的问题展开了调查。经初查,2011年灵璧县下楼镇居民庄某香在外地务工期间,遇到一流浪智障女,后在一起生活。2017年,两人回到朝阳镇其女儿家共同生活。2021年12月21日,该智障女在灵璧县人民医院产一女。

   灵璧县公安局的回复中,没有提及产妇的具体年龄。而根据之前媒体的报道,这名产妇的“丈夫”今年68岁,由于产妇的精神不太正常,身份证上的年龄也不准确,有的说其实只有43岁。虽然这则新闻是以产妇高龄引发关注,但是现在看来,问题的严重性远远超过关于高龄产女的猎奇,而是已经涉嫌拐骗妇女犯罪和强奸犯罪。该产妇的身份证究竟是如何办到的,年龄何以不准确,可能同样涉及非法办证问题。

   从公安部门初步调查的情况看,该产妇是个不幸在外流浪且存在精神疾病的残障人士,至于当时是不是真的在流浪,可能也存疑。就像那些被拐骗的孩子都是有父母的,被拐骗的残障人士同样有家人,所谓“流浪”或只是庄某香的片面说辞。但是无论如何,“遇到一流浪智障女,后在一起生活”的描述,是多有不妥的。

   根据残疾程度不同,智力残障人士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遇到”,真实的含义近乎“骗走”,所谓“在一起生活”,真实的含义很可能是“非法拘禁”。68岁的庄某香究竟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占便宜的心理,才接近并带走该智力残障女性?我们暂且不妄下判断。但是无论其主观意图为何,未经监护人同意(如果她事实上有监护人的话),擅自带走就已经涉嫌拐骗妇女犯罪了。

   智力残障女性也没有性同意的能力,庄某香明知其存在精神疾病,却长期与其“共同生活”并导致其怀孕,进而高龄产女(如果高龄属实),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当地公安部门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不只是该妇女的真实身份,更有必要对庄某香涉嫌拐骗妇女和强奸犯罪刑事立案。68岁再得一女,对庄某香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意外,但是站在保护残障人士权益立场,却是为法律所不容的严重侵犯。

原标题:“六旬老人产女”牵出涉嫌强奸犯罪疑案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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