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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福州农商行共计被罚310万

发稿时间:2021-08-09 16:06:00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中国青年网

  8月6日,福建银保监局连续发布8张行政处罚公告,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农商银行”)7家支行存在贷款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监管合计处罚315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处罚。

  公告显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迎宾支行,福州农商银行建新支行均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合计处罚60万元。福州农商银行仓山支行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处以罚款50万元。对相关负责人严某柱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同时,福州农商银行八一七路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负责人陈某云予以警告。福州农商银行连江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处以罚款30万元。

  此外,福州农村商业银行新店支行因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处以罚款60万元。福州农商银行五四北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处以罚款60万元。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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