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家餐厅的女员工宿舍住着三个人,分别是袁姐、思思和小颖。原本,小颖因为怀孕,约定一周后离职回家。可谁知,一天下班后,袁姐和思思发现,小颖已经不知去向,而且宿舍还丢失了现金等财物,于是他们两个人赶紧报案。可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却不断出现反常的情形。
女员工宿舍发生窃案 其中一人不知去向
据袁姐说,大约一个月之前,小颖发现自己怀孕了,很快,她就提出了辞职。这一天距小颖说好的离职时间还有一个星期,可她连声招呼都没打,就不来上班了。
直到袁姐和思思凌晨回到宿舍,才发现小颖的个人物品都已经被搬走了。袁姐是一家餐厅的店长,思思是服务员,小颖是收银员。她们三个既是同事,又是老乡,平日里,她们所有的个人物品都放在一起,互相之间也非常信任。
小颖同事思思: 我们的钱就是很随便,反正都认识那么久了嘛,我们钱就都放在抽屉里面。
经过清点,思思发现,她放在床头柜抽屉里的三百多元现金以及一根金项链 不见了。
财物遭窃 留言更显蹊跷
袁姐和思思认为,一定是小颖顺手牵羊。除此之外,袁姐还提到,有一笔一万多元的营业款,也被她一起带走了。 但奇怪的是,床上有一个纸袋,上面有一句留言:“小颖被她哥接回去了,不用担心,她过几个月会回来的。” 根据袁姐和思思介绍,小颖是瞒着家里和男友跑出来的,且根本没有哥哥,这张字条很可能是小颖男友留下来的。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 华佳怿: 照道理说,现在手机通信这么发达,这样写一下是不是有一点多此一举,而且如果是偷东西的话,这样是不是掩耳盗铃?
作案动机不合理 案情现重重疑点
失窃的现金和项链就放在床头柜里的一个盒子里,技术员对盒子上的痕迹进行了提取后发现,屋里的确存有第四个人出现过的痕迹。与此同时,民警了解到小颖离开时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结清,而这最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远大于被盗财物的金额。案情出现了矛盾,由此,民警认为这起案件不排除只是一起误会。
办案民警: 她现在是不告而辞,这个东西最多只能够判她一个职务侵占,而且还不一定能判得下来。如果找到她了,她说她只是走的急了拿错了东西,把钱退回来,也就结束了。
民警也注意到,袁姐并不想追究小颖的责任,只是想要回营业款和思思被盗的财物,所以,民警建议袁姐不妨再给小颖发条消息。谁知,消息刚发出去不就,袁姐就接到了一通陌生的电话,对方没有说话且很快就挂断了,这让民警担心起小颖是否遇到了意外。
是携款逃离还是意外带走财物?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民警找到了小颖离开时乘坐的网约车,联系网约车车主后,民警终于找到了小颖和她的男友阿威。但阿威却一口否定两人在搬家的过程中有动过屋中财物。
小颖男友阿威: 那个抽屉的东西我根本没有动过,她们这个店长以前一直挑拨我们关系。
阿威坚称没有动过财物,小颖也平安无事,那么,那通突然挂断的电话又是怎么回事呢?
小颖男友阿威: 她没给我工资我都没找她算账,还发消息过来质问我老婆,我打过去本来想骂她的,被我老婆把电话按掉了。我还以为你们来找我是为了这个事情的。
袁姐在派出所窗口给小颖发的消息,被阿威看到了,他情急之下拨通了袁姐的电话,随后,又匆匆挂断。 同时阿威也承认,抽屉里的字条是他留下的,目的就是避免店里的人再来骚扰,而自己并没有拿屋中的财物。
小颖男友阿威: 之前就因为辞职的事情,跟店里闹得很不开心,我让她别上班了,她非要上。我就觉得店里找过来很烦,我就留个条说她回老家了,我随便乱写的。
询问中,民警发现,阿威对于三人屋内财物失踪一事并不知情,同时思思对自己被盗的金项链与现金并不关心,而只在意找回被小颖拿走的一万元营业款。此时,技术人员的调查结果,终于让案情真相大白。
技术人员进行比对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通过调查,技术人员确定,现场发现的第四个人的痕迹的确是阿威的。但是,这些痕迹并没有出现在那个思思存放现金和项链的盒子上。在证据面前,思思和袁姐终于说出了实话。
袁某: 我怕她把我的一万块钱拿走了,我要把她找回来。
为此,袁姐决定和思思串通,上演了这样一出荒唐的戏码。袁姐让思思谎称金项链和现金被小颖盗走,警方展开调查后,袁姐将此作为逼小颖出现的筹码。袁姐天真地以为,如果能借警方的手把这一万元要回来,她就主动撤案,事情也能顺利了结。那关于这一万元营业款,小颖和阿威又是怎样解释的?
据小颖解释,她原本是打算归还这笔钱的。但是,阿威对于店里少给工资这件事,始终耿耿于怀,所以,还钱的事,小颖也只能作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终,袁姐和思思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分别受到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事实上,如果她们一开始就诉诸于法律,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
根据法律规定,小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考虑到数额不大,经过协商,小颖也取得了餐厅老板的谅解。最终,警方对小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