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张文明于去年8月20日被查,距离退休已过去将近3年。经查,张文明的问题涉及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故意规避集体决策,违规决定出借资金及提供担保;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并谋取个人利益,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等问题。
通报措辞严厉,批其擅权妄为,独断专行,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经济上贪婪成性,疯狂敛财,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与下属相继落马
张文明,1954年10月生,黑龙江绥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他1972年3月进入绥化县民吉公社工作,1978年10月至1988年10月的十年间,供职于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之后还曾担任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绥化市委副书记等职。2008年2月进入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任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2014年11月,担任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直到2017年11月退休。2020年8月20日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仅仅10天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020年9月1日宣布,黑龙江省供销社原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通报提道:“王桂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官不廉,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巧合的是,履历显示,张、王二人的仕途轨迹“前赴后继”:张文明曾在2000年到2008年间任职绥化市委副书记,后于2008年至2014年担任黑龙江省社一把手;王桂芝则于2009年出任绥化市副市长一职,2016年走马上任黑龙江省社党组副书记,直至2019年12月被免职。
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供销社的主营业务包括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四大体系,尤其以传统的农资经营为主。公开信息显示,该社于2015年前后确定了以“互联网+供销社”为核心的千亿元发展战略。
“双黄蛋”并非仅发生在黑龙江。
上观新闻梳理发现,2020年,供销系统有6名厅官被查;2021年以来,已有2名厅官被查,他们是: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副书记、理事会主任曹殿卿,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原党委书记、主任梁从友。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曹殿卿的下属,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霍永晟被查;而梁从友的继任者,之后任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的杨宏伟也于2019年5月被查。
5年来约200人受到查处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记录这样一个故事:2017年的某个冬夜,北京航天桥附近,一名身穿长款羽绒服、帽檐低垂的女子正在进行街头交易。她从驱车前来的两名男子手上接过3个行李箱,里面是1000万元现金。女子的父亲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兼理事长高守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和北京晟弘凯恩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丰台区一处房地产项目。为拿下这一项目,晟弘凯恩公司允诺给高守良5000万元酬金。“这个事,挣几百万要担风险,挣几千万也要担风险。同样是担风险,那就挣个几千万吧。”高守良说,当年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两天,他还接受了另一笔3000万元的转账。
公开资料显示,高守良2013年1月任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8年9月被查。高守良涉嫌受贿近1.8亿元人民币(其中,1.1亿元未遂),涉嫌贪污164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余万元。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无期。
这起案件一度引发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供销系统贪腐案增多,这个“冷衙门”被逐渐重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金英曾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0年12月刊文披露,2016年以来,各省(区、市)供销社受到查处的领导班子成员193人,其中省级社25人,市级社84人,县级社84人。
严打“靠社吃社”
当前供销系统腐败呈现出蔓延趋势,有些共性特点。
涉案多为“一把手”。除个人因素外,也与其内外部监管缺位相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撰文分析:“在一些地方,当地国资委对其没有资金监管的法定职责,上级监督缺乏着力点;广大社员职工对供销社的了解、参与程度低,不能进行有效监督;一些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班子成员内部的监督制衡作用无法发挥,导致一把手‘一言堂’现象严重。”
如高守良案的办案人员表示,“我们跟他谈话的过程中,他经常说,他就是这个单位的家长,每个决定都是正确的,要求下属们无条件地服从。”“他经常喝酒,喝完酒就骂人。”这是高守良曾经的同事说得最多的一件事。在一次酒后,高守良半夜11点召集研究室全体人员开会,主要议题就是“骂人”。在张文明的通报中,也有“擅权妄为,独断专行”的表述。
社有资产流失严重。黑龙江省委原巡视专员曾指出,“和交通、财税政府重点部门相比,供销系统权力要小得多。它的腐败和旗下业务紧密相关,一大表现便是‘靠社吃社’。”梳理案例发现,供销社腐败除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传统涉农服务领域外,还蔓延向土地出租、工程建设、融资担保等领域,涉及资金数额庞大,腐败风险高。
为打击“靠社吃社”腐败,不少地方在行动。湖北将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治理纳入推进清廉湖北建设规划,广西明确提出,要开展供销系统、政法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和区直金融企业专项治理。黑龙江将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巡视巡察“回头看”省市县上下联动。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新闻周刊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