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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打七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最严立法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发稿时间:2020-02-27 07:21:01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林洁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广州2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今天,广东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将七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目前,《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将“以最严厉的法制和最严格的制度,依法治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刹住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

  凡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枪支、爆炸物、毒药、电击、猎夹、火攻等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场所、发布广告等交易服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处置因防疫、检疫需要已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没收、隔离等依法处理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广东警方特别提出,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食用野生动物,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关线索,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公告即日起实施。

  半个月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这一决定,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紧急立法,终止日期将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另行公布。

  “最大亮点是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关键时期,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这是充分考虑了广东省情。”作为决定起草人之一,广东省人大社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永康透露,决定从组建团队到最终发布,历时仅仅4天。迅速启动并制定出台,目的在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与其他省份相比,广东省在“野生动物”方面的笔墨是最多的。

  如第4条规定,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和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的交易和消费活动。第5条规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第6条列举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陈永康说,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和中间宿主,不少专家都指向了蝙蝠和穿山甲这些野生动物。在广东,有些人也有这种爱吃野味的陋习。所以,立法时专门对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阻断疫情的源头和病毒的传播,倡导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

  疫情期间,广东出动了森林公安警力3万多人次,对该省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表示,立法覆盖了所有野生动物,对所有禁止行为都可依法处罚,尤其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过去的执法,只是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一些动物条例来实施,没有覆盖到所有野生动物,只是对保护类才能够采取一些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一些手段。

原标题:广东严打七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最严立法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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