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社会 >>  正文

施工方未设置警示牌 路人骑车摔伤获赔32万元

发稿时间:2019-10-24 08:09:35 来源:太原晚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郭晓华)在道路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方由于安全意识不到位及管理上的疏忽,不设置警示牌,给路人带来安全隐患。小店区刘家堡乡王吴村村民王先生就在这样的工地吃过亏,数月前他骑车经过村中修路工地时摔伤住院。手术治疗康复后,他以工地未设警示牌为由,向施工方索赔50余万元,由此与对方产生纠纷。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最终,经刘家堡乡综治信访中心调解,王先生获赔32万元。10月21日,他与家人把一面锦旗送到乡综治信访中心。 今年7月25日晚9时30分左右,王先生骑着电动车往家里走。当时,村里正在进行改造,路面上挖开一些坑槽用来铺设排水管道。由于没有路灯,他没有看清路面,结果电动车的前轮突然卡进路面挖开的坑槽内,他在惯性的作用下摔倒在路边,导致口部、面部和颈椎受伤。之后,他被送往医院治疗,而施工方也垫付了医药费。检查结果显示,王先生多颗牙齿脱落,颈椎受伤需要手术治疗。 经过一系列治疗康复后,王先生与施工方关于赔偿问题产生分歧。王先生认为,施工方在修路过程中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自己身体多部位受伤,肢体功能受损,应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0余万元。施工方则认为,王先生系酒后骑车,自己未尽安全驾驶义务,且索赔金额过大,无法接受。因此,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迟迟未能达成和解。之后,他们又通过村委会和民警进行过调解,但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王先生向刘家堡乡人民政府综治信访中心求助。 接到王先生反映后,刘家堡乡综治信访中心成立本着“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原则,成立工作组开展工作,中心主任王会杰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事情经过。 之后,王会杰从法律政策、时间成本、思想道德等方面耐心劝导双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施工方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32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10月21日上午,王先生和家人将一面“为民排忧、替民解难”的锦旗送至刘家堡乡综治信访中心,以表达对王会杰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深深谢意。记者郭晓华
责任编辑:hz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