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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没工资 每天干活十几小时

发稿时间:2018-11-26 05:22:00 来源:华商报 作者:王娜 中国青年网

  华商报讯(记者 王娜)“班主任说,那儿有网吧、健身房,每天的工作也很轻松,一个月还会给3000元工资。去了才发现,每天从早到晚组装灯泡,并没有工资……”昨日下午,说起自己的遭遇,15岁的李丁认为学校欺骗了他们。

  学生投诉:

  说是“社会实践”

  去了每天只组装灯泡

  李丁(化名)今年15岁,是西安技师学院的一年级学生。“11月14日,班主任说,大家都不是‘富二代’,要出去工作锻炼自己。”昨日,李丁告诉华商报记者,“班主任说工作地点有网吧,许多喜欢上网的同学就都报名了,说那儿有健身房,一些喜欢健身的同学也报名了,最后班里39个同学,38个都报名了。”

  “她说的条件很诱人,但是对工资方面说的比较含糊,一会儿说一小时18元,一会儿说一天100元,后面又说一个月3000元。”李丁说,38个同学给班主任交了包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等资料。11月15日,一行人就坐着大巴车去了浙江嘉兴。

  根据李丁提供的地址信息,记者看到,这家工厂名为“生迪光电科技公司”,网上查询得知,这是一家专业生产新型光源的民营企业。

  “到了工厂之后,老师把16岁同学的身份证发给我们,让我们拍照并记住身份信息,如果有工厂的工作人员问起年龄,就按16岁的身份信息说。”随后,李丁和其他同学就被安排开始工作,“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只干一件事,就是组装灯泡。”李丁说,“说是中间有1小时吃饭时间,但实际上只有十几分钟,然后就要接着干活了。”

  一周后,一些同学不想干了,想回西安,遭到了拒绝。“我们的身份证都被收走了,没办法买票,因为保管身份证的是我们的班主任。我们几个交了350元去程车票和被褥费后回来了,其他班的学生想走是拿不回身份证的,得干满3个月。”李丁说。

  校方回应:

  确有个别学生未满16岁

  学生并没有工资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仍在浙江嘉兴的李丁的班主任赵老师,“这是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的专业不挂钩,主要是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感受社会的竞争压力。”赵老师说,“就是类似夏令营一样的活动,一周到半个月的时间,现在已经陆续让一些学生返回学校了,只要学生想回去,随时都会安排车的,没有强制要求干满3个月,一些学生和家长可能有误解。”

  对于有家长反映学生年龄较小的问题,赵老师表示,所有的学生都是满16周岁的,“身份证确实是由老师保管的,因为担心学生自己带着会弄丢。”

  对于学生反映每天需要在工厂内工作近12小时的情况,昨日下午,自称西安技师学院就业办的一位王老师称,“这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合作进行的‘工学交替’活动,上午正常上课,下午进行实操练习。”他表示,这次参加活动的180多个学生都是满16周岁的,当记者说到已经掌握部分学生并未年满16周岁时,王老师随即又改口称,也有20多个学生是15岁,但给15岁的学生发16岁身份证的现象不存在。

  “表现较好的孩子,厂里面会以补助的形式给予奖励,但是全部学生都是没有工资的。”王老师说,在从学校出发前就给学生都说清楚了没有工资,“所有学生的身份证都在学生自己手里,此次实践活动时间是1个月到3个月。”

  昨晚,华商报记者未联系到主管部门,西安技师学院安排学生们“工学交替”活动是否合理,华商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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