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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砍人案引法律概念争议 正当防卫到底咋界定?

发稿时间:2018-08-31 05:1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杨雨奇 中国青年网

  连日来,发生在江苏昆山街头的一起刑事案件成为舆论焦点。当事双方冲突过程中的“反杀”引发网友、媒体乃至法律界关于“正当防卫”话题的争议。那么,到底如何区分防卫的“正当”与“过当”?

图片来源: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事件回顾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顺帆路与震川路交叉口,两男子因行车冲突动刀。

  警方通报和监控视频显示:被一辆进入自行车道抢道的汽车逼停后,电动车司机于某某已经将车推至人行道。双方理论时,刘某某忽然从汽车上跑过来,殴打于某某至倒地,并追打至于某某原先站立处十来米的位置。

  这还没完,刘某某竟然回车取出长刃凶器将于某某砍伤,接着刀脱手落地,于某某愤而抢先捡刀并回砍刘某某数次,后者不治身亡。

  正方——就是正当防卫!

  观点1:别拿着显微镜看防卫过程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但对于某某的防卫是否得当的争论依然在舆论中发酵:

中国新闻网微博截图

  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给出界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于某某的防卫究竟合理吗?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陈秋实律师认为,其防卫措施在正当防卫的范围之内。陈秋实指出,于某某在防卫过程中,最初夺刀的行为肯定属于正当防卫。

  但对于后续的持刀追击,并最终将其砍倒的行为,陈秋实认为于某某依然在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他解释:“整个案件是一个连贯的动作,我们不该拿着显微镜去看整个行为过程,也不该把一个连续的案件分成几段来观察。”

(资料图 张斌 摄)

  观点2:刀落地了就能认定侵害结束?

  针对于某某案件引发的热议,目前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于某某的追击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二是刀掉在地上是否就意味着侵害结束?

  对此,陈秋实提出,于某某在整个危险情境中不可能完全理性,一刀下去也无法思考是否会致命,甚至无法衡量对方是否已经停止伤害。

  对于类似的刑事案件,陈秋实认为,可借鉴西方国家的“无过错不退让”原则。他解释:“这一原则就是在受害一方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他能为自身安全进行防卫,并有反击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也认为,于某某的防范措施并无不妥。在阮齐林看来,宝马车强行进入非机动车道,已然违反交通法。其次,从当事人角度考虑,于某某夺刀后不安感仍然存在,不排除刘某某会继续找工具打斗。

原标题:昆山砍人案引法律概念争议 正当防卫到底咋界定?
责任编辑:刘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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