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裴剑飞)2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天津市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自2月22日起,京牌轿车在津早晚高峰不限行,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可正常通行。
相关措施2月22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自2018年2月22日起,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天津市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受天津市关于外埠牌照机动车早晩高峰限行规定的限制,即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在天津市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也可正常通行,同时须遵守天津市关于机动车限行管理其他有关规定。
天津市目前执行的日常尾号限行措施也是按车牌尾号分为5组,并定期轮换限行日。需要注意的是,京津两地实行同步尾号限行措施,以2月22日(周四)为例,两地的限行尾号均为3和8。
网友曾建议调整京牌机动车的限制
2013年,天津市相关部门“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依照2013年12月15日发布的《天津市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就在天津刚刚确定外埠牌照机动车限行规定时,不少京津两地的市民就向政府部门提出了质疑。其中,在人民网的“地方领导留言板”栏目中,至今仍保留着一条网友给天津市有关部门的留言。
2014年5月24日,一名自称是“工作和生活在京津两地的一名普通天津人”的网友,向天津市有关部门建议,他认为在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京津两地的交往已经十分频繁。因此,天津市应对出台的外埠牌照机动车限行措施进行适度调整,并放开对在津行驶的北京牌照机动车的限制。
2014年7月25日,天津市交通港口局回复称: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且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也是为了满足京津两地小客车正常出行需求。目前,我局正按市领导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京津交通一体化工作,其中包括推进京津两地小客车出行便利化的若干举措。在《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间,我们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
■ 背景
京津冀地区机动车限行尾号已实现同步轮换
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天津市就开始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其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
此后不久,河北省的部分地级市也开始执行尾号限行措施,但在尾号限行轮换上却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当日在本地不限号的车辆开到其他城市后却被告知,该尾号机动车当日禁止上路,给京津冀地区的市民出行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深入,京津冀地区的机动车尾号限行也开始逐渐统一。从今年1月开始,河北就将多个地市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进行了统一调整,包括石家庄、张家口、邢台、廊坊、唐山、保定、秦皇岛在内多个地市执行新一轮的统一尾号排序方案,并与北京、天津的尾号限行措施保持一致。
此外,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雄安新区三县也实施了新一轮机动车2个尾号限行措施,与北京市、天津市、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目前,京津冀地区已实现了限行尾号的同步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