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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回应“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两起死亡不属于生产事故

发稿时间:2018-02-10 11:09:00 来源:中新网 中国青年网

  据中阳新闻办消息:针对近期网络媒体报道“中阳县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煤炭局一周只上一天班”一事,山西中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月2日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委、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详细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一、付要发系付家焉煤矿无偿援助付家焉村委架设供水管路过程中,因本人擅自且非专业驾驶铲车导致翻车死亡,这起事件不是发生在煤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属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意外发生后,矿方与付要发家属协商给予各项死亡补助金83万元,并非网络所说的“煤矿赔偿死者家属137万私了”。

  二、经调查,1月20日,胡国平在付家焉煤矿井下4#煤采区水泵房安全巡检时,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2018年1月18日,胡国平曾因右侧胸疼到吕梁市人民医院内科就诊,经心电图和X线检查,心电图报告单诊断提示:窦性心律,T波改变。中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尸表检验表明,死者周身未发现致命暴力性损伤痕迹;吕梁市人民医院出具的胡国平《居民死亡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死亡原因”一栏均注明为:猝死。并非网络所说的“矿方违规使用炸药,在引爆炸药后落石砸中导致当场死亡”,当天付家焉煤矿井下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县煤炭局负责全县13对煤矿和37个洗选煤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性质特殊,平时外出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较多,在单位值守人员较少。县委、县政府针对该单位存在的上班不执行签到制度、外出报备手续不完善、工作人员外出去向未告知等问题,责令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确保各项工作纪律落到实处。

  中阳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单位进一步严格考勤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并感谢媒体、社会各界的关注,诚恳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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