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网络直播已经逐渐变成一种新兴的社交方式,不少人也都在参与这种直播互动。前几天,集贤县的一名男子就在某直播平台上直播了一段内容,直播刚结束,这名男子就被民警传唤到了公安局。
穿着警服在直播
过激行为引起警方注意
在一段网络视频中,一名男子穿着疑似警用服装、佩戴警衔,在某直播平台与“粉丝们”唠得不亦乐乎,之后又是抽烟又是说脏话。很快,这名网名叫“大文”的男子的行为引起了集贤县警方的注意,并把情况反馈到网安部门和警务督察部门。
图片来源:双鸭山网警巡查执法
集贤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董倬:接到这个情况之后,我们网安大队立即组织人员通过技术手段介入到这个平台正在播放的频道,发现一名男子穿着我们警察的制式服装,正在平台上跟网友进行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该人有抽烟及一些过激的语言行为。鉴于这种情况,我们立即对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网上购买警用标识
穿警服直播为了吸引眼球
民警发现,这名男子并不是集贤县公安局和双鸭山市公安局的警务人员。警方锁定了这名男子及其位置,并把他传唤到案进行询问。这名男子承认,自己是一名保安,警用标识是在网上购买的。
违法行为人刘某:我的衣服是买的。(你是做什么职业的?)我是在嘉年华做保安。(为什么要穿这身衣服在网上直播?)因为能吸点人。(后来你吸到人了吗?)是。(吸了不少人来看是吗?)对。(你的目的可以说达到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做带来的后果?)没有。
对自己的行为,刘某十分后悔。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刘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
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外,公安机关还可以对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