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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部分停车场拒收现金 车主:照顾下中老年人群

发稿时间:2018-01-30 09:44:54 来源:云南网 中国青年网

  随着线上支付日渐普遍,不论是商店还是餐馆,甚至是在农贸市场,消费者大多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可对于市民李先生来讲,这样一件原本方便的事情,却引来了新的烦恼。

  市民反映:停车场拒收现金

  就在1月9日晚上,市民李先生开车从昆明西山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离开时,在岗亭前掏出钱准备支付停车费,收费员却表示,只能通过手机微信才能进行支付,不接受现金。由于手机没电,李先生请求用现金支付未果,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只准用手机支付却不能用现金,这样没道理嘛。”李先生对此显得有些不满,然而收费员表示自己只按照规定进行线上收费,且岗亭不设找零,无法答应李先生通过的请求。尽管李先生最后还是离开了停车场,但是他依然认为,停车场不收现金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太不合理。与李先生一样,车主王先生也因为同样的问题在云铜康柏尔大厦地下停车场岗亭前受阻。他表示,自己在停车之前并未看到不收现金的提示,直到准备付现金的时候才被告知必须用手机支付,感觉心里十分别扭。“早知道不收现金,我就去其他地方停车了。”

  今年52岁的车主蒋先生表示,从停车场管理方角度来说,采用手机支付确实便于管理,也提高了效率,但是由于自己用不惯手机支付,往往需要同车的朋友帮忙代交,通关时间慢了不说,回头还得向朋友还钱,感觉十分“丢面子”。他说:“年轻人对手机支付习以为常,但是对于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既不习惯用也用不好手机支付,希望停车场管理方能保留现金支付的方式,照顾下中老年人群的付费习惯。”

  记者走访:不收现金情况属实

  1月20日21时,记者走访了西山区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正如市民所反映的,停车场里虽然随处可见“先交费 再出场”的墙面广告,并附有手机支付用的二维码及操作流程,但是并没有看到拒收现金的明确提示。在记者扫描二维码进入昆明西山万达广场智能停车的微信界面后,才在常见问题一栏里看到“停车费仅支持微信支付”的注释。

  根据系统说明,每个车主的微信号最多只能绑定3张车牌,出场时需提前交费。尽管大部分车辆都能在车牌号自动识别系统的帮助下快速通过出口岗亭,但是仍然有不少车主被拦在了这里,平常几秒就能通过,这时候往往延后3—5分钟甚至更久。

  记者通过观察发现,被拦在岗亭前的车主第一反应大多是准备掏出现金,但是在收费员的要求下又不得不用手机交停车费。当被问到为何不收现金时,收费员只是简短地回答:“这是停车场的规定,我们只接受手机支付。”

  据车主李先生反映,在其他商场地下停车场,除了进场前后能听到手机支付的广播提示外,出场时也能通过现金交费;而在万达广场,进入地下停车场以后才能看到手机支付的广告,且没有明确告知不收现金,等到出场想要使用现金支付时已然来不及。“虽说现在的停车场大多采用自动化停车收费系统,但是不收现金还是会让部分人不习惯,我觉得万达广场停车场在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和提前告知两方面还应当加强改善。”

  观点

  律师:

  停车场应尽提前告知义务 拒收现金涉嫌违法

  针对此事,记者向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佘映廷进行了咨询。佘映廷表示,一方面,停车场拒收现金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关于“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的规定;另一方面,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拒收人民币且事前未告知,已侵害消费者选择权或知情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相关规定。

  “万达广场要求消费者必须使用手机支付的要求,是消费者在选择万达停车场提供的停车服务前的一种条件,如果消费者事前知晓这种条件并选择接受停车服务,则是双方达成的合意,没有问题;但如果事先不告知事后才要求,则侵害了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可用现金支付停车费的停车场的选择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至于微信、支付宝等在线支付是否属于人民币范畴,多方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金融界人士认为,按照上述法律,我国的法定货币就是特指人民币纸币和硬币,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实际是用人民币存款来支付,而存款是一种金融工具,虽然作为货币来统计,但是本身并不是法定货币;而佘映廷则认为,目前人民币作为货币的定义范畴,已远远超出纸币和硬币等现钞的概念,电子货币也应算是广义现金的一种形式。

  “尽管线上支付的金额是否属于人民币还存在争议,但至少可以确认,停车场拒收现金的做法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佘映廷说道。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建议消费者投诉维权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法定货币发行银行,还负责管理人民币流通,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等。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得知,停车场拒收现金的做法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相关规定。但是,对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人民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作出处罚的规定。

  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停车场涉嫌违法违规的此类行为,建议消费者拨打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15,或者拨打人民银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63。人民银行将采取约谈等方式,要求相关机构人员纠正其不当行为。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建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醒相关机构和人士要注意遵守上述有关人民币流通和使用的法律法规,适时调整不合规做法,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该行也将加大人民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环境。

原标题:昆明部分停车场拒收现金 市民反映“一刀切”不合理,律师称拒收现金涉嫌违法
责任编辑:王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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