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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越界”发招嫖小广告 同行不爽设计绑票

发稿时间:2018-01-19 07:58:00 来源:正义网 中国青年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冬云 庐诉)因他人在自己控制地盘的酒店里发招嫖广告,抢了自己的生意,竟然想出了绑架“业务员”让对方家属及团伙老大赔偿自己的主意。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桂某有期徒刑十年,各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人不服,均提出上诉。

   平日里,田某(另案处理)靠帮助卖淫团伙招揽生意为生,他雇用了王某、常某、吴某等人帮其在一些酒店发招嫖广告。

   2017年,田某发现另一个散发招嫖卡片团伙的成员夏某经常到某酒店发招嫖广告,而这个酒店一直是自己控制的。看到竞争对手将手伸进了自己的地盘,田某觉得非常不爽,决定设计抓住夏某,然后向夏某的老板索要赔偿费。

   同年6月5日晚,田某先让常某(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在某酒店开好房间,当夏某往该房间门缝里塞卡片的时候,趁机将夏某抓住,并指使常某将夏某的手机、手表等财物拿走。随后,得到消息的田某通知王某、桂某、吴某等人一起前往该酒店。

   因担心酒店不安全,田博等人将夏某带到桂金和的车上,并多次转移地点。在此期间,常某使用夏某的手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夏某团伙的老大,索要赎金5万元,并多次殴打、威胁夏某。见对方老大不予理睬,一番讨价还价后,田某等人同意夏某亲戚以微信转账4000元为条件释放夏某。

   后因夏某的亲戚要求见面后再给钱,田某等人担心不安全,予以拒绝。见勒索钱财无望,6月6日凌晨3时左右,在合肥市一偏僻巷子内,常某、田某再次对夏某进行殴打,其中田某持砍刀将夏某腿部砍伤,在逼迫夏某将衣服脱至只剩下内裤后,将其释放。经鉴定,夏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夏某脱困后,及时报警。2017年6月21日至7月13日,田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二审阶段。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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