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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江边放孔明灯 南昌警方连夜传唤31人

发稿时间:2018-01-01 18:32:0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中国青年网

  元旦跨年,在这喜庆的节日里很多人都喜欢用传统的方式庆祝,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但根据南昌市的相关规定,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规行为。

  1月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在跨年夜,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调查传唤了在南昌市沿江滩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跟放孔明灯的31人,其中,行政拘留1人。

  据悉,2017年12月31日晚至2018年1月1日凌晨2点,红谷滩公安分局先后组织200余名警力在秋水广场、摩天轮等沿江滩岸人群聚集处开展劝燃工作。协调播放禁燃、禁放孔明灯宣传广播累计达9个小时,收缴若干孔明灯及烟花爆竹,调查传唤31人,其中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7人,教育训诫21人。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禁燃现场执法,强化禁燃区域治安管控,全面处置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坚决反对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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