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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背命案后再杀人 让同伙顶替称照顾其父母

发稿时间:2017-12-14 13:49:00 来源:正义网 中国青年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汪宇堂 宋德明 陈磊)近日,由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震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今年5月,南阳市检察院抽调社旗县检察院干警参与办理张宁涉嫌故意杀人案。6月10日,该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南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参与办理此案的公诉干警贺方通过查阅卷宗和照片视频发现几处疑点:一是从照片上看,既然被害人是溺水死亡(法医鉴定),为什么额头上有钝器击伤的痕迹?二是被害人溺水的河流不是太深,摔倒后完全可能自行从河里爬出来,为什么没有爬出来?其三,视频上显示被害人人高马大,而犯罪嫌疑人张宁身材瘦小,是他一个人作案吗?于是决定提讯嫌疑人。

   看守所里,张宁见到贺方后显得非常紧张。贺方问:“你练过武术吗?”张宁说:“没有。”贺方又问:“被害人董某身材高大,你这么矮小,咋把他打倒的?”张宁无语,额头直冒冷汗。

   贺方指着照片说:“董某的致命伤在额头上,显然不是偷袭,你一个人不可能置他于死地,肯定有帮手,那个人是谁?”张宁紧张得支支吾吾,不敢与贺方对视。

   贺方趁势出击:“你年龄这么小,今后的路还很长。如果你积极配合,把事情说清楚,不仅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我们还将根据你的表现,建议减轻对你的处罚。”

   检察官的说理打动了张宁。他放下戒备心理,不仅如实交代案情,还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新的犯罪事实:“2016年10月,刘震宇伙同我杀死网友董某后跟我说:‘兄弟,你参与杀死1人,但我加上2013年那起案子,总共杀死两人。如果这起案件中被牵扯进去,我必死无疑。如果你替哥把这次的责任揽下来,我就能躲过一劫。你进去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父母’。”当时才19岁的张宁出于义气,答应了刘震宇的恳求。可是在一次放风期间,一个狱友告诉他:“你出事后,刘震宇连一个电话也没给你父亲打过。”

   鉴于刘震宇参与两起命案,且案件重大、发案时间较长,南阳市检察院决定:与公安机关沟通,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对刘震宇案提前介入侦查;鉴于张宁单方面提供的证据不能成为关键性证据,由公诉部门拟定详细的退查提纲,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联合办案小组根据张宁提供的信息,在认真梳理案情后认为,只要查清2013年命案的几个关键性问题,案件就可能有所突破:一是被害人(死者为六七十岁的外地流浪汉)因向刘震宇等人乞讨几十块钱发生争执,后被刘震宇带至城南河边杀害,当时那些钱、物是否在死者身上,是否备案保存;二是张宁说的作案地点的地貌是否发生变化;三是当时刘震宇将被害人打晕准备埋掉时,现场是否还有其他遗留物。

   联合办案小组兵分几路展开侦查。在证人的指认下,从城南河边案发现场,挖出了当年殴打流浪汉留下的砖块、木棍以及两缕头发。在刑警大队找到了2013年命案的所有物品,据参与办案的一名民警回忆:“命案发生后,死者的尸体被河水冲至下游,案发地被雨水冲洗,没留下什么证据,法医鉴定死者生前头部为钝器所伤,系溺水死亡。由于死者为流浪汉,又有精神病,案发后公安机关登报公示,也没有人报案认尸,该案一直未破,成了一起悬案。”

   通过DNA比对,办案人员发现其中一缕头发与被害人的头发基因分型吻合。另一缕头发是谁的呢?办案人员分析认为,可能是被害人在与凶手搏斗时,抓掉凶手头上的毛发。

   经过不懈努力,在云南边境打工的刘震宇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提取其毛发比对,证明与案发现场另一缕毛发的基因完全吻合,最终确定刘震宇为作案凶手。

   在11月5日的庭审中,原本还想负隅顽抗的刘震宇在公诉人指控及证人证言、物证面前,不得不认罪。他坦承:“作案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怕见警车,怕听警笛响,半夜经常被噩梦惊醒。现在落网了,终究要还清这些‘命债’了!”

   检察机关因张宁戴罪立功的积极表现,向法院发出对张宁减轻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采纳。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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