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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涉黑团伙案一审宣判:27人获刑 “黑老大”无期

发稿时间:2017-11-30 09:28:0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中国青年网

  朱群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近年来西安市侦办的组织发展时间最长、涉案最多、危害最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其“保护伞”直指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刘武周。此案惊动了公安部,中、省、市三级挂牌督办,限期侦破。专案组经过两年半的努力,一举摧毁了这个长达十余年的黑恶势力组织,倒查追责,刘武周受到法律的严惩,14名警察受到党政纪处分。昨日,27名成员全部获刑,这个盘踞当地多年的涉黑团伙被彻底摧毁。

  为获取不法利益,自2004年以来,朱群羊笼络多名不法人员,以开设赌场犯罪起家,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周至县以及毗邻的长安、户县(现为鄠邑区)、宝鸡、杨凌、咸阳等地实施绑架、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寻衅滋事等多种犯罪活动。

  朱群羊黑恶势力犯罪可以追溯至2004年,十余年间,其直接作案或指挥作案40多起,打伤群众40余人(重伤2人,轻伤17人);通过招赌设局、威逼利诱、巧取豪夺,致使大量群众债台高筑;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家庭破碎,两人被迫自杀身亡,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却不予破案,并疏于管理。直到2013年4月18日,时任周至县楼观镇团标村副主任的朱群羊,带多人持砍刀致4人轻伤、2人重伤的严重故意伤害案发生。这次当地警方出警了,却未对已查获并承认作案的嫌疑人以及朱群羊等人采取必要的措施。

  案发后第48天,也就是2013年6月6日,陕西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陕西省“打黑办”)发函,要求西安市“打黑办”调查朱群羊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并于7月25日前上报省“打黑办”。

  陕西省“打黑办”督办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13年6月9日,一份举报信到达陕西省纪委,纪委领导批示到西安市。当天西安市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请立即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维护西安的平安稳定”。时任西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快速安排部署:“立即成立专案组进驻,核实情况,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西安市公安局也接到了省纪委、省公安厅的举报线索,随后刑侦局专案组进行了长达数月的暗访初查工作,但因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工作进展艰难。同年9月,专案组进驻周至县,对此案展开了长期侦查。

  “4·18”案发后,举报信也送达公安部。2013年8月8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打黑办”),转办举报信至陕西省“打黑办”,限期3个月将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全国“打黑办”。

  2013年11月26日,受害人再次实名向时任西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举报——周至县委副书记刘武周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任军号再次作了批示,要求严肃查处。

  刘武周,1969年12月生,周至人,时任县委副书记时分管政法工作,曾任该县副县长。

  >>组织结构:

  该组织在发展整个过程中,朱群羊始终被其手下人员尊称为“领导”、“群羊哥”,对组织事务、人员管理、收益支配,违法犯罪的组织实施有全部的决策权,对脱离组织的成员实施惩罚等手段,使其组织成员死心塌地为其服务。

  2011年之前以开设地下赌场和实施其他违法犯罪为主,长期处于半隐蔽状态,组织结构的形态也处于隐性状态;之后朱群羊成为村委会副主任,介入当地工程建设,公开参与社会活动,组织形态转变为显性状态。

  >>经济特征:

  该组织的获利方式有三种:一是长期在周至、长安等多地开设赌场获利;二是通过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直接获利;三是参与引汉济渭周至段以及周至县黑河平原治理工程建设获利。

  朱群羊将获利大部分用于修建水云涧度假山庄、购买奔驰越野车、施工机械,用于个人发展,还购置丰田霸道、猎豹越野作为实施违法犯罪的交通工具等。

  >>行为特征:

  该组织先后实施作案24起(定案起诉数),其中故意伤害4起、抢劫3起、寻衅滋事9起、非法拘禁5起、敲诈勒索1起、非法占地1起、违法事件1起,涉及受害群众40余人。

  在实施作案中,朱群羊及其组织成员肆意诉诸暴力,打伤群众多人,其中重伤2人、轻伤17人、轻微伤1人,这些案件充分表现了该组织的暴力特征。

  >>社会危害:

  多年来,在朱群羊组织领导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在周至、户县(现为鄠邑区)、长安、宝鸡、咸阳、杨凌一带恶名远扬,长期作案。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其势力范围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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